主要職責,內設機構,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中央、省委、肇慶市委和高要市委關於精神文明建設和意識形態方面的方針政策,制訂我市宣傳和文化事業發展的工作規劃並組織實施。
(二)對市直宣傳文化包括文化藝術、新聞出版、廣播電視管理、文物、文聯等部門及有關團體的工作實施指導、協調。
(三)負責組織、指導理論研究、理論學習、理論宣傳方面的工作;配合市委組織部做好黨員教育工作。
(四)管理新聞輿論導向;編制本地新聞出版行業發展規劃;組織有關部門加強對新聞出版行業的管理。
(五)規劃和巨觀指導精神產品的生產和文化藝術工作,保證黨的文藝方針政策的貫徹執行。
(六)規劃和部署全市宣傳思想工作;圍繞黨的中心任務和方針、政策組織好宣傳,匯同有關部門研究、分析和改進民眾思想教育以及實施政治、經濟、國防教育、文化活動的宣傳。
(七)巨觀指導、部署企業的思想政治工作;負責企(事)業單位政工人員專業職務資格的評定、考核、培訓工作。
(八)研究制定精神文明建設的規劃、措施、對策;指導、部署、協調民眾性創建精神文明重大活動的開展。
(九)指導和協調對外、對港澳台灣的宣傳工作;把好對外宣傳報導關,抓好境外記者、藝員進入本市採訪、演出的管理;圍繞市委、市政府的部署和各時期的中心工作,組織對外宣傳和新聞發布工作。
(十)制定宣傳幹部和有關文化系統領導骨幹的培訓規劃並組織實施;聯繫宣傳文化系統的知識分子,配合有關部門做好知識分子培訓工作。
(十一)負責高要黨史資料的徵集、整理、研究、編纂工作。
(十二)依法辦事,建立健全執法責任制;服務基層,做好聯繫點工作。
(十三)完成市委、市政府和上級宣傳部門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負責本機關工作的綜合、協調;負責文秘和機關行政、黨務、後勤、財會、人事、檔案的管理和宣傳資料、刊物、書籍的征訂發放工作,以及工、青、婦、計生、紀檢和安全保衛工作;協調、聯繫本系統各單位做好行政事務工作。
(二)理論股。負責全市黨員幹部理論教育、理論研究、理論宣傳方面的業務工作,匯同有關部門制訂全市幹部理論學習計畫,編寫理論學習輔導材料;抓好理論輔導工作;加強理論隊伍建設;檢查和掌握全市幹部理論學習計畫的落實情況,總結交流經驗;掌握社會動態和思想動態,加強對幹部思想理論教育。
(三)宣傳股。組織、協調黨的方針政策宣傳、國際國內形勢宣傳和各項重大社會活動宣傳;組織、協調城鄉民眾思想教育工作;加強農村的思想政治工作;掌握城鄉民眾思想動態和社會動態;編寫宣傳教育資料,做好宣傳教育工作。同時負責協調、指導和組織對外宣傳工作;會同有關部門做好境外新聞工作者來訪和文藝團體到我市演出的審核和管理工作;匯同有關部門管理、統籌協調網路上的新聞宣傳工作。加強新聞輿論導向管理,組織有關部門加強對新聞出版行業的管理。
(四)精神文明股。負責擬訂全市精神文明建設規劃並組織實施,匯同有關部門指導、協調和檢查督促開展民眾性精神文明創建活動工作的落實,銜接市人武部、市綜治辦搞好國防教育和“三創建”活動、安全文明小區建設,對精神文明建設和重大問題進行調查和總結。
(五)企業思想工作股。負責指導企業宣傳思想工作,組織編寫有關宣傳教材、資料,組織企事業單位政工人員職務資格的評定,考核和培訓工作。
(六)黨史股。負責高要黨史資料徵集、整理、研究、編纂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