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處作業吊籃

懸掛機構架設於建築物或構築物上,提升機驅動懸吊平台通過鋼絲繩沿立面上下運動的一種非常設懸掛設備。高空作業吊籃是用特製鋼絲繩從建築物上,通過懸掛機構,在爬升式提升機的作用下,使懸掛吊籃沿立面上下移動的一種比較特殊的建築施工用工機械。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高處作業吊籃
  • 環境溫度:-20℃~+40℃
  • 按驅動方式分:手動、氣動和電動
  • 電源電壓:偏離額定值±5%
簡介,安全裝置,

簡介

高處作業吊籃產品選用指南
第一部分 概述
高處作業吊籃高處作業吊籃
分類
按驅動方式分為手動、氣動和電動。
規格
吊籃的主參數用額定載重量表示。主參數系列見表1.3-1。
表1.3-1 主參數系列
名稱
主參數系列(kg)
額定載重量
100、150、200、250、300、350、400、500、630、800、1000、1250
第二部分 執行標準及要求
執行標準
GB 19155-2003《高處作業吊籃》
吊籃的一般要求
1)正常工作環境
(1)環境溫度:-20℃~+40℃
(2)環境相對濕度不大於90%(25℃)
(3)電源電壓偏離額定值±5%
(4)工作處陣風風速不大於8.3m/s(相當於5級風力)
2)建築設計相關要求
(1)建築物或構築物支承處應能承受吊籃的全部重量。
(2)建築物在設計和建造時應便於吊籃安全安裝和使用,並提供工作人員的安全出入通道。
(3)樓面上設定安全錨固環或安裝吊籃用的預埋螺栓,其直徑不應小於16mm。
(4)在建築物的適當位置,應設定供吊籃使用的電源插座。
(5)應向吊籃使用者提供吊籃安裝的有關資料。
3)吊籃要求
(1)吊籃在動力試驗時,應有超載25%額定載重量的能力。
(2)吊籃在靜力試驗時,應有超載50%額定載重量的能力。
(3)吊籃額定速度不大於18m/min。
(4)手動滑降裝置應靈敏可靠,下降速度不應大於1.5倍的額定速度。
(5)吊籃在承受靜力試驗荷載時,制動器作用15min,滑移距離不得大於10mm。
(6)擦窗機在額定載重量下工作時,操作者耳邊的噪聲不應大於85dB(A),機外噪聲不大於80dB(A)。
(7)吊籃上所設定的各種安全裝置均不能妨礙緊急脫離危險的操作。
(8)吊籃的各部件均應採取有效的防腐蝕措施。
4)可靠性要求
(1)吊籃承受額定載重量時,提升機應正常工作3000個循環次數,首次故障前工作時間不少於0.5t0(累計工作時間),平均無故障工作時間不少於0.3 t0,可靠度不低於92%。
(2)手動提升吊籃承受額定載重量時,提升機應能正常工作500個循環次數。應無斷裂、明顯磨損,當提升機變換運行方向時,制動器應起作用。
5)吊籃平台的要求
(1) 吊籃平台的結構應能承受2倍的均布額定載荷,出廠前必須做負載試驗,並應檢查焊縫是否開裂和螺栓是否有鬆動現象。
(2) 吊籃平台主要受力構件的焊縫必須進行質量檢驗,保證焊縫達到設計要求。
(3)吊籃平台的底板必須有防滑措施。
(4) 吊籃平台與提升機構的連線必須牢固、可靠,不得有任何鬆動現象,並應經常檢查。
(5)吊籃平台內應設有安全帶和工具的掛鈎裝置。
(6)吊籃平台內最小通道寬度不小於400mm,底板有效面積不小於每人0.25m2。
(7)吊籃平台上須裝有固定式的安全護欄,靠建築物一側的高度不小於800mm,後側及兩邊高度不小於1100mm,護欄應能承受1000N水平移動的集中載荷。
(8)吊籃平台安全護欄所有構件應光滑、無毛刺,安裝後不應有歪斜、扭曲、變形及其它缺陷。
(9) 沿吊籃平台底板四周應裝有高度不小於100~150mm的擋板,擋板與底板間隙不得大於5mm。
(10)吊籃平台應有在建築物表面滑動的導輪或配備緩衝裝置,保證吊籃平台的穩定,以避免與牆面撞擊。
(11) 吊籃平台如果裝有門,其門不得向外開,門上應裝上電氣聯鎖裝置。
(12)吊籃平台正常運行操作裝置應安裝在吊籃平台上,並且要選用可點動和連續手按及不受氣候影響的電氣設備。
6)安全保護裝置的要求
吊籃一般須配備制動器、行程限位、安全鎖等,並必須經檢驗合格才能安裝。
(1)制動器
吊籃制動器必須符合8.7、8.7.1、8.7.2、8.7.3的要求。
(2) 行程限位
1 .吊籃必須裝上下限位開關,以防止吊籃平台上升或下降到端點超出行程的範圍。
2. 行程限位裝置的安裝方式須是以吊籃平台自身直接去觸動。
(3) 安全鎖
1 .吊籃上必須裝有安全鎖,並在吊籃平台懸掛處增設一根與提升機構上使用的相同型號的安全鋼絲繩。每根 安全鋼絲繩上必須有不能自動復位的安全鎖。
2. 安全鎖應能使吊籃平台在下滑速度大於25m/min時動作,並在不超過100mm的距離內停住。
3. 安全鎖的動作要靈敏,工作要可靠,並需經嚴格的檢驗和試驗,不合格的產品不準裝配和出廠,安全鎖必 須在有效期內使用,超期必須由專業廠檢測合格後方可使用。
(4) 必要時吊籃上須有防傾斜裝置。
(5)吊籃上宜設超載保護裝置。

安全裝置

高處作業吊籃的安全保護裝置提升機的載重量限制裝置
當提升機吊籠內載荷達到額定載重量的90%時,應發出報警信號;當吊籠內載荷達到額定載重量的100%—110%時,應切斷提升機工作電源。
上極限限位器
上極限限位器應安裝在吊籠允許提升的最高工作位置,吊籠的越程(指從吊籠的最高位置與天梁最低處的距離)應不小於3m。當吊籠上升達到限定高度時,限位器即行動作切斷電源。
下極限限位器
下極限限位器應能在吊籠碰到緩衝裝置之前動作,當吊籠下降至下限位時,限位器應自動切斷電源,使吊籠停止下降。
參考GB 19155-2017《高處作業吊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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