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苕華(1919年-),中國政協委員。曾任市政局、立法局議員,香港社會服務聯會執行委員,香港基本法諮詢委員會執行委員。太平紳士,獲M.B.E.勛銜。1991年3月19日政協第七屆全國委員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三次會議通過增補高苕華為全國政協委員。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高苕華
- 國籍:中國
- 出生地:廣東順德
- 出生日期:1919年
基本資料,個人經歷,
基本資料
中文名稱: 高苕華
性別: 女
生卒年: 1919—
國別: 中國
籍貫: 廣東省順德 。
個人經歷
1919年生於印度尼西亞泗水。幼時回廣州讀國小,後至香港就讀於培道中學,後在燕京大學修讀社會學。畢業後回港任培道中學訓育主任和社會學教師,1952年加入香港基督教女青年會,曾到英、美接受社會工作訓練,還到瑞士修讀行政課程,1962年出任總幹事。1972年出任市政局議員,1974年出任立法局議員。在任期中,對青年工作、社區工作、社會保障、教育、家庭生活等綠皮書的發表,對於不良刊物法案的修訂、保護婦孺條例和幼兒中心條例及規則的制訂等問題,她都提出不少建設性的意見。60年代關注年輕入的教育與康樂文娛生活,70年代初爭取男女同工同酬,80年代為婦女爭取分娩假期。以至1985年加入基本法諮詢委員會,都表現出她對香港宗教、社會福利事務的熱誠和關懷。1965年獲MBE勛銜。1969年被委任為太平紳士。1976年獲OBE勛銜。她還擔任基督教協進會主席、基督教服務處主席、香港大學及浸會學院校董、教育委員會委員、香港社會服務聯會主席。社會福利諮詢委員會委員等社會職務。還先後任第七、第八屆全國政協委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