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縣糧食局

高縣糧食局,政府機構。設有4個內設機構。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高縣糧食局
  • 地點:高縣
  • 釋義:政府部門
  • 內設機構:辦公室等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省、市糧食流通和儲備糧管理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擬訂全縣糧食流通體制改革方案並組織實施。提出發展現代糧食流通產業的建議。承擔糧食行政調解、行政複議、行政應訴工作。
(二)承擔糧食預警監測和應急責任,負責全縣糧食巨觀調控具體工作,組織指導全縣糧食統計工作。研究提出全縣糧食巨觀調控、總量平衡和糧食流通的中長期規劃的建議,擬訂全縣糧食最低收購價執行預案並監督執行。管理社會糧食流通,保障政策性糧食的供應。
(三)承擔縣級儲備糧行政管理責任,指導全縣糧食儲備體系建設。提出縣級儲備糧總規模及總體布局和收儲、輪換、動用計畫建議並組織實施,制定縣級儲備糧管理技術規範並監督執行,監督檢查縣級儲備糧庫存數量、質量和儲存安全,協助做好在我縣政策性臨時儲存糧食的管理工作。
(四)貫徹執行國家糧食質量標準。負責全縣糧食收購、儲存環節和政策性用糧質量安全,負責庫存原糧衛生監督管理,指導糧食行業安全生產和搶險救災,指導全縣農村科學儲糧工作。
(五)制訂糧食流通產業發展規劃,提出促進糧食流通產業發展的政策建議並督促落實,指導、協調全縣糧食流通基礎設施建設。管理縣級投資糧食流通設施建設項目。制訂全縣糧食倉儲、加工和物流體系建設規劃並組織實施,擬訂全縣糧食市場體系發展規劃,指導糧食批發市場建設。指導糧食企業科技進步、技術改造和新技術推廣套用。指導城鄉糧食流通市場建設。
(六)指導全縣國有糧食企業的財務管理和會計報告工作。貫徹國家糧食流通財務政策和會計制度,組織編報全縣國有糧食企業會計報表及會計決算。負責國家、省、市、縣預算撥付的糧食政策性補貼資金和專項資金的使用管理。會同有關部門管理糧食風險基金、政策性糧食財務掛賬,參與糧食收購資金貸款管理。
(七)承擔縣政府公布的有關行政審批事項。
(八)承辦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1.負責機關日常事務的綜合協調;2.負責文電、會務、檔案等機關日常運轉工作;3.承擔信訪維穩、信息報送、黨務政務公開、效能建設、機關財務、資產管理、安全保衛和政務接待等工作;4.負責市發改委、縣委、政府績效目標管理及重要事項的督查督辦;5.組織辦理人大代表建議、政協委員提案;6.負責機關電子政務的組織實施。7.承擔機關的人事管理、機構編制和教育培訓等工作;8.承擔機關的思想政治、黨建,黨風廉政建設工作和文明建設工作;9.負責離退休人員管理服務工作。10.負責機關財務管理;11.負責機關國有資產監督管理;12.負責專項資金和糧食政策性補貼資金及糧食收購資金的監督管理;13.負責扶貧攻堅工作。
(二)產業發展股崗位職責
1.負責與市糧食部門等的工作銜接,承接上級糧食部門考核工作;2.擬訂糧食產業發展工作計畫、總結等綜合材料;3.擬訂全縣糧食流通體制改革方案並組織實施;4.擬訂全縣糧食流通產業中長期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5.制定全縣糧食收儲、糧食加工設施和糧食物流體系、糧食市場體系建設規劃並組織實施;6.提出糧食流通基礎設施縣級投資項目的布局建議,負報送糧食流通基礎設施項目,參與有關項目的建設管理;推動國有糧食企業改革和發展;7.指導糧食行業技術改造、新產品開發、新技術推廣套用、糧食收購網點及城鄉糧食流通市場建設和為農服務等工作;8.會同有關部門發展優質、專用糧食訂單生產,培育發展糧食流通龍頭企業;負責全縣糧食統計分析、糧食行業投資統計和糧食企業服務業統計工作;9.負責糧食系統支持新農村建設有關工作。
(三)倉儲管理股崗位職責
1.擬訂全縣糧食巨觀調控、總量平衡以及糧食流通的中長期規劃、儲備糧計畫和救災等重點政策性用糧計畫;2.制訂全縣“糧安工程”糧食收儲體系、放心糧油應急供應體系、糧情監測預警體系、糧食質量檢測檢驗體系建設規劃和有關年度計畫;3.建立和完善全縣地方糧食儲備體系和管理制度,提出全縣儲備糧食的規模、總體布局及收儲、輪換、驗收和動用建議並組織實施;4.承擔糧食預警監測、應急管理、政策性供應管理的有關工作;5.指導全縣最低收購價糧食等政策性購銷;6.組織開展糧食購銷、糧食產銷合作和糧食行業流通統計工作;7.依法監督管理全縣國有糧食倉儲企業倉儲設施的新建、報廢、占用、拆遷、置換等;8.承擔縣級儲備糧代儲資格的審核、受理、上報縣級儲備糧承儲資格的認定工作;9.依法履行對糧食收購、儲存、運輸和政策性用糧購銷活動中糧食質量及原糧衛生的監管職責;10.指導全縣農村儲糧新技術推廣和農戶科學儲糧工作;11.負責糧食安全生產的日常監管工作;12.負責全縣糧油倉儲企業備案管理;13.負責全縣糧食行業倉儲設施及基礎設施投資統計工作;14.負責指導糧食協會的工作。
(四)流通管理股(行政執法大隊)崗位職責
1.擬訂糧食流通監督檢查制度並組織實施;2.負責監督檢查有關糧食流通管理的法律、法規、政策執行情況;3.負責對縣級儲備糧等政策性糧食計畫、質量、技術規範執行情況的監督檢查;4.依法對糧食經營者從事糧食購銷活動、糧食質量、倉儲設施設備和執行糧食流通統計制度等進行監督檢查;5.承擔全縣糧食庫存檢查工作;6.組織指導政策性糧食購銷活動的監督檢查;7.負責全縣糧食流通監督檢查的行政管理和指導,負責承辦行政審批事項;8.擬訂糧食收購市場準入制度並組織實施;9.負責全縣糧食收購資格的初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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