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等院校本科會計學專業教材新系:稅務會計與納稅籌劃

高等院校本科會計學專業教材新系:稅務會計與納稅籌劃

《高等院校本科會計學專業教材新系:稅務會計與納稅籌劃(第10版)》緊跟我國稅制建設和會計制度建設變化的步伐而歷經多次修訂。在此次修訂中,《高等院校本科會計學專業教材新系:稅務會計與納稅籌劃(第10版)》依然力求體現最新的稅收及會計等法規制度,並基於會計權益的分權觀,在闡述各稅種會計時,其確認、計量與申報以我國現行稅收法規為準,其會計記錄則體現稅收法規與會計準則的“混合”。

基本介紹

  • 書名:高等院校本科會計學專業教材新系:稅務會計與納稅籌劃
  • 作者:蓋地
  • 出版日期:2014年1月1日
  • 語種:簡體中文
  • ISBN:9787565413902
  • 品牌:東北財經大學出版社
  • 外文名:Tax Accounting & Tax Planning
  • 出版社:東北財經大學出版社
  • 頁數:445頁
  • 開本:1
  • 定價:46.00
基本介紹,內容簡介,作者簡介,圖書目錄,文摘,

基本介紹

內容簡介

《高等院校本科會計學專業教材新系:稅務會計與納稅籌劃(第10版)》由東北財經大學出版社出版。

作者簡介

蓋地,天津財經大學會計與財務研究中心主任,商學院會計學科首席教授、博士生導師、博士後合作導師,兼任財政部會計準則委員會會計準則諮詢專家,中國會計學會會計基礎理論專業委員會副主任,中國財務學年會顧問,中國成本研究會常務理事,中國對外經貿會計學會理事,天津市會計學會常務理事,天津市政府諮詢專家,全國會計先進工作者,中國海洋大學、河北大學、海南大學、延邊大學、山東經濟學院、廣東金融學院、內蒙古財經大學、石家莊經濟學院等院校的兼職(客座)教授。曾任天津財經大學財政會計系副主任,會計學系副主任、系主任、名譽系主任,中國會計學會理事、學術委員,《會計研究》雜誌編委,中國會計教授會理事,《財務與會計》學術顧問等。蓋地教授自1969年開始任教,從事工業會計、財務會計(研究)、稅務會計(研究)、稅務籌劃(研究)等的本科生、碩士生和博士生的教學,主要研究方向為財務會計、稅務會計與稅務籌劃的理論與實務。

圖書目錄

第1章稅務會計概論
學習目標
1.1稅務會計概念結構
1.2稅收實體法及其構成要素
1.3納稅人權利與義務
本章小結
主要概念和觀念
基本訓練
第2章增值稅會計
學習目標
2.1增值稅概述
2.2增值稅的確認、計量與申報
2.3增值稅進項稅額及其轉出的會計處理
2.4增值稅銷項稅額的會計處理
2.5增值稅結轉、上繳的會計處理
本章小結
主要概念和觀念
基本訓練
第3章消費稅會計
學習目標
3.1消費稅概述
3.2消費稅的確認、計量與申報
3.3消費稅的會計處理
本章小結
主要概念和觀念
基本訓練
第4章關稅會計
學習目標
4.1關稅概述
4.2關稅的確認、計量與申報
4.3關稅的會計處理
本章小結
主要概念和觀念
基本訓練
第5章出口貨物免、退稅會計
學習目標
5.1 出口貨物免、退稅概述
5.2出口貨物免、退稅的確認、計量與申報
5.3出口貨物免、退稅的會計處理
本章小結
主要概念和觀念
基本訓練
第6章營業稅會計
學習目標
6.1營業稅概述
6.2營業稅的確認、計量與申報
6.3營業稅的會計處理
本章小結
主要概念和觀念
基本訓練
第7章資源稅會計
學習目標
7.1資源稅概述
7.2資源稅的確認、計量與申報
7.3資源稅的會計處理
本章小結
主要概念和觀念
基本訓練
第8章所得稅會計
學習目標
8.1企業所得稅概述
8.2企業所得稅的確認、計量與申報
8.3企業所得稅會計基礎
8.4企業所得稅的會計處理
8.5個人所得稅的確認、計量與申報
8.6個人所得稅的會計處理
本章小結
主要概念和觀念
基本訓練
第9章、土地增值稅會計
學習目標
9.1土地增值稅概述
9.2土地增值稅的確認、計量與申報
9.3土地增值稅的會計處理
本章小結
主要概念和觀念
基本訓練
第10章其他稅會計
學習目標
10.1城市維護建設稅會計
10.2城鎮土地使用稅會計
10.3房產稅會計
10.4車船稅會計
10.5印花稅會計
10.6契稅會計
10.7車輛購置稅會計
10.8菸葉稅會計
本章小結
主要概念和觀念
基本訓練
第11章稅務籌劃概述
學習目標
11.1稅務籌劃:新世紀的朝陽產業
11.2稅務籌劃:節稅與避稅
11.3稅務籌劃:原理與方法
本章小結
主要概念和觀念
基本訓練
第12章稅務籌劃實務
學習目標
12.1企業組建的稅務籌劃
12.2企業經營的稅務籌劃
12.3企業投資融資的稅務籌劃
本章小結
主要概念和觀念
基本訓練
綜合案例
綜合案例分析提示
課時分配表(參考)
主要參考文獻

文摘

著作權頁:



2.2.3增值稅進項稅額的計算
1)進項稅額的含義
增值稅一般納稅人購進貨物或者接受應稅勞務、服務所支付或者所負擔的增值稅稅額,稱為進項稅額。進項稅額實際上是購貨方支付給銷貨方的稅額,對購貨方來說是進項稅額,而對銷貨方來說,則是在價外收取的銷項稅額。
2)準予抵扣的進項稅額的確認
(1)從銷售方取得的增值稅專用發票上註明的增值稅稅額。
(2)從海關取得的海關進口增值稅專用繳款書上註明的增值稅稅額。
(3)購進農產品,按照農產品收購憑證上註明的農產品買價(包括納稅人購進農產品在農產品收購發票或者銷售發票上註明的價款和按規定繳納的菸葉稅)和13%的扣除率計算的進項稅額。進項稅額的計算公式如下:
進項稅額=買價×扣除率
我國農產品增值稅抵扣政策採取的是一種隱性財政補貼的方式,允許增值稅一般納稅人購進免稅農產品或從小規模納稅人手中購進農產品,可憑普通發票作為抵扣憑證,按照購買價和13%的扣除率計算進項稅額,即以購買價直接乘以13%的扣除率計算,而不是將購買價按含稅貨物價稅分離後,乘以13%的適用稅率計算,以適當增加企業的增值稅扣除額,但對以農產品為原料、生產加工17%適用稅率的貨物,還是會造成“高征低扣”的結果。為了消除這種不合理現象,在部分行業開展農產品增值稅進項稅額核定扣除試點,涉及以購進農產品為原料生產銷售液體乳及乳製品、酒及酒精、植物油行業。試點納稅人購進農產品增值稅進項稅額實施核定扣除辦法,不再憑增值稅扣稅憑證抵扣增值稅進項稅額,將農產品進項稅額扣除率由現行的13%修改為納稅人在銷售時貨物的適用稅率,即納稅人銷售的貨物適用13%稅率的,則扣除率為13%,納稅人銷售的貨物適用17%稅率的,則扣除率為17%。
(4)購進或者銷售貨物以及在生產經營過程中支付運輸費用的,按照運輸費用結算單據上註明的運輸費用金額(指運輸費用結算單據上註明的運輸費用、建設基金,不包括裝卸費、保險費等其他雜費)和7%的扣除率計算的進項稅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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