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等師範學校

高等師範學校是指培養中學教師和研究人員的高等教育機構。

現代“師範”一詞,成為培養教師的學校,儘管名稱不同,級別有異,意義仍是指培養“堪為人師而模範之”的人才的,由此可見,“師範”一詞的深義,古今無異。

歷史沿革,國外高等師範發展情況,

歷史沿革

師範作為專門培養教師的教育機構,最早起源於17、18世紀的法國和德國。 其中各級師範學校包括高等師範學校與中等師範學校。高等師範學校又分為師範大學、師範高等專科學校以及職業技術師範專科學校。中等師範學校又分為普通中等師範學校、中等特殊教育師範學校。

國外高等師範發展情況

在法國,屬於大學校。經全國性入學考試,從大學校預科班錄取學生。四年制。前兩年學生在綜合大學註冊學習,以獲取大學三年級學習文憑和學士學位,同時學習有關教育學專業課程,並參加教學實習;後兩年學生須在本校教師指導下準備中學證書教師全國會考和中學高級教師學銜全國會考。
通過會考者可獲得上述教師資格。學生均為國家公職人員,畢業後須承擔在國家公立機構服務 10 年的義務。原有 5 所。1985 年合併、調整為 4 所:巴黎高等師範學校、聖克魯高等師範學校、卡尚高等技術師範學校和里昂高等師範學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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