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等國小堂生息,清代鹽稅之一。光緒三十年(1904),河東創設高等國小堂。為籌措建學堂經費,初由牆工經費內提銀8 000兩,三十三年又由官運餘利內提銀3 000兩,先後發交官運局承領。宣統元年(1909),由鹽池歲修內提銀1萬兩,牆工經費內提銀2萬兩,發交本省包販承領。在建造過程中前後共發息本銀4.1萬兩,均年息八厘,附入銷價項下並款收支,每年額收銀3 280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