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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保護
作為省級非物質文化遺產名錄,《高機遇吳三春》,是越劇古裝劇。湯學楚於1954年根據浙江台州道情《高郎織綢》新編。2009年,《高機與吳三春》傳說由浙江省政府公布為浙江省非物質文化遺產名錄。
劇情
劇中寫的是浙江平陽縣青年織綢師傅高機,受僱在龍泉織紡主吳員外家織綢,手藝高超,人稱“織鳥能飛,織花會香”。吳女三春愛畫善繡,與高機相愛。事被高員外覺察,欲辭退高機,拆散鴛鴦。三春約高機星夜私奔,至溫州江心寺被逮。高機被送官究辦入獄。三春被帶往縉雲舅母家寄居。一年後高機出獄,以賣綃人尋訪三春至縉雲。一日,撥郎鼓聲驚動了思腸欲斷的三春,趁舅母外出燒香之際引高機入內,通過“買針針無眼,一把菜刀一根蔥”等啞謎互通心情後,當夜兩人出逃,至桃花嶺頭發現有人尾追,三春脫下繡鞋放在懸崖上,追來之人見後以為已跳崖自盡,兩人得以遠走他鄉,夫妻織繡度日。
演出
同年冬,劇本經修改後由杭州越劇團演出於杭州新中國劇院。張琴娟飾三春,安素芳飾高機,邢素芳飾吳員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