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柔請名案

高柔請名案,此案發生於三國魏明帝時。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高柔請名案
  • 出處:《三國志·魏書·高柔傳》《折獄龜鑑·議罪》
  • 發生年代:三國
  • 涉及人物:高柔
案件經過
三國魏明帝時,高柔任廷尉。當時有關狩獵的法令規定很嚴,宜陽典農劉龜私自在禁地內射兔,他的功曹張京到校事官那裡告發了他。魏明帝沒有公布張京的姓名,只把劉龜逮起來,關入監獄,高柔上表請求公布告發者的姓名。明帝大怒說:“劉龜竟敢在我的禁地內狩獵,應當處死!我把劉龜送交廷尉,你便當拷打審訊,怎么還來請示告發者的姓名,難道我會平白無故地逮捕劉龜嗎?”高柔說:“廷尉要執法公平,為天下示範,怎么能因皇上的喜怒而破壞法律呢?”重又上奏,文辭含義深刻懇切,明帝終於感悟,就公布了張京的名字。高柔馬上回去審訊,將劉龜和張京分別判了罪(據《三國志·魏書·文帝紀》:黃初九年初令謀反大逆乃得相告,其餘皆勿聽治,敢妄相告,以其罪罪之,所以張京告劉龜射兔雖是實情,也有罪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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