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文君,男,漢族,1964年4月生,山西臨縣人,山西大學法律系畢業,法學學士,中央黨校研究生學歷,1985年7月加入中國共產黨,1985年7月參加工作。二級高級法官。
現任山西省運城市中級人民法院院長、黨組書記。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高文君
- 國籍:中國
- 出生地:山西臨縣
- 畢業院校:山西大學法律系
- 政治面貌:中共黨員
- 性別:男
人物經歷,任免信息,人物榮譽,
人物經歷
1981.09—1985.07 山西大學法律系法學專業學習;
1985.07—1989.10 山西省人民檢察院經濟檢察處幹部;
1989.10—1991.03 山西省委政法委調研室科員;
1991.03—1993.09 山西省委政法委調研室副主任科員;
1993.09—1995.09 山西省委政法委調研室主任科員;
1995.09—2002.03 忻州地區中級人民法院副院長(其間:1998.09—2001.07中央黨校在職研究生班經濟管理專業學習);
2002.03—2004.05 忻州市中級人民法院黨組成員、副院長;
2004.05—2005.07 忻州市中級人民法院黨組成員、常務副院長(其間:2004.09—2005.01山西省委黨校中青班學習);
2005.07—2015.12 忻州市中級人民法院黨組副書記、常務副院長;
2016.01—2016.02 運城市中級人民法院黨組書記;
2016.02— 運城市中級人民法院院長、黨組書記。
任免信息
2015年11月,確定高文君同志為市級法院院長人選考察對象。
2015年12月,擬任中級人民法院院長。
2016年1月6日,免去高文君同志中院黨組副書記職務。
2016年1月6日,任運城市中級人民法院黨組書記。
2016年 0月,高文君當選第四屆運城市中級人民法院院長。
人物榮譽
1986年赴臨縣幫貧致富,獲該年度“全省幫貧致富先進個人”稱號。所分管的刑一庭連續多年被評為“省、市嚴打先進單位”,榮立一等功一次,二等功兩次,三等功兩次。2005年,被山西省委政法委評為“全省公正執法先進集體”。主持審理了全省涉農第一案——山西北方種業公司訴長春農科院、第三人定襄縣橫山村委會制種契約糾紛案,為900餘戶3000餘名農民挽回202萬元損失,該案被《山西法制報》評為2002年度全省十大案例之首。分管的民二庭連年被評為“先進單位”,榮立二等功一次,三等功三次。與他人合作撰寫出版了《犯罪趨勢與對策研究》一書,撰寫了《正確處理人民內部矛盾依法解決纏訴纏訪難題》的論文。連續多年被評為“優秀公務員”。2009年,被山西省高級人民法院、山西省勞動競賽委員會授予山西省五一勞動獎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