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愍女碑》是唐代李翱創作的一篇散文。
基本介紹
- 作品名稱:高愍女碑
- 作者:李翱
- 創作年代:唐代
- 出處:《全唐文》
- 作品體裁:散文
作品原文,作者簡介,
作品原文
高愍女碑
愍女姓高,妹妹名也。生七歲,當建中二年。父彥昭,以濮陽歸天子。前此逆賊質妹妹與其母兄,而使彥昭守濮陽,及彥昭以城歸,妹妹與其母兄皆死。其母李氏也,將死,憐妹妹之幼無辜,請獨免其死,而以為婢於官,眾皆許之。妹妹不欲,曰:“生而受辱,不如死,母兄且皆不免,何獨生為!”其母與兄將被刑,鹹拜於四方,妹妹獨曰:“我家為忠,宗黨誅夷,四方神祗尚何知?”問其父所在之方,西向哭,再拜,遂就死。明年,太常謚之曰愍。當此之時,天下之為父母者聞之,莫不欲愍女之為其子也;天下之為夫者聞之,莫不欲愍女之為其室家也;天下之為女與妻者聞之,莫不欲愍女之行在其身也。昔者曹娥思盱,自沉於江;獄吏噓囚,章女悲號;思唁其兄,作詩載馳;緹縈上書,乃除肉刑。彼四女者,或孝或智,或義或仁。噫此愍女,厥生七歲,天生其知,四女不倫。向遂推而布之於天下,其誰不從而化焉?雖有逆子必改行,雖有悍妻必易心。賞一女而天下勸,亦王化之大端也。異哉愍女之行,而不家聞戶知也。貞元十三年,翱在汴州,彥昭時為潁州刺史,昌黎韓愈始為餘言之。餘既悲而嘉之,於是作高愍女碑。
作者簡介
李翱(772—836),唐代思想家,文學家。字習之,隴西成紀(今甘肅秦安東)人,一說為趙郡(今河北趙縣)人。李翱自幼“勤和儒學,博雅好古”,是唐德宗貞元年間(785—804)進士,曾歷任國子博士、史館修撰、考功員外郎、禮部郎中、中書舍人、桂州刺史、山南東道節度使等職。著有《復性書》和《李文公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