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巨峰

高巨峰,原遼寧省瀋陽市滿融經濟區管委會原副主任。因受賄罪、濫用職權罪被檢察機關批准逮捕。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高巨峰
  • 原職務:遼寧省瀋陽市滿融經濟區管委會原副主任
  • 原工作單位:遼寧省瀋陽市滿融經濟區管委會原副主任
  • 原工作地點:遼寧省瀋陽市滿融經濟區管委會原副主任
2011年,在滿融經濟區開展征地拆遷過程中,瀋陽市海鑫機械加工廠和鑫海鑫物流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史海鷹)違反當地政府禁令,搶建3萬多平方米廠房申報拆遷補償,並通過張東陽(時任遼中縣委書記,史海鷹的表哥)請託馬英奎及管委會土地與房屋徵收辦時任主任董林、副主任高巨峰等人給予關照。馬英奎等人在明知兩公司違法搶建廠房、不符合征地補償發放條件,且經明確提示違法建築不應補償的情況下,編造虛假理由對兩公司給予巨額補償,並對史海鷹以親屬名義違規承包、實際為空地或沙場的130畝土地給予青苗及地上附著物補償。
2013年8月,審計署將此線索移送中央紀委組織查處。
2014年至2015年,丹東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以受賄罪判處張東陽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以受賄罪、濫用職權罪,分別判處馬英奎、高巨峰有期徒刑12年和13年,並處沒收個人財產30萬元和20萬元;瀋陽市和平區人民法院一審以受賄罪、濫用職權罪,判處董林有期徒刑12年6個月,並處沒收個人財產10萬元。因史海鷹因涉嫌行賄,被檢察機關批准逮捕,涉案款項和名下房產及車輛等總計8000餘萬元資產已被凍結或暫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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