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寒地區智慧型網聯商用車自動緊急制動系統技術條件》是2019年11月15日實施的一項行業標準。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高寒地區智慧型網聯商用車自動緊急制動系統技術條件
- 外文名:Technical Conditions of Autonomous Emergency Braking System of Intelligent Network Passenger Car in Frigid Regions
- 標準編號:T/GHDQ 33—2019
- 實施日期:2019年11月15日
- 發布日期:2019年10月24日
起草人,起草單位,適用範圍,主要內容,
起草人
趙瑋偉、惠玉源、鄭建明、車志平。
起草單位
吉林省汽車電子協會、高寒地區新能源汽車產業聯盟、寬溫動力電池產業技術創新聯盟、一汽解放汽車有限公司、中國第一汽車股份有限公司研發總院。
適用範圍
本標準規定了高寒地區智慧型網聯商用車自動緊急制動系統、試驗條件及試驗方法,其他車型可以參照執行。 本標準適用於GB/T 3730.1-2001規定的商用車,其他車型可以參照執行。
主要內容
主要補充制定商用車自動緊急制動系統(AEB)在-40℃溫度下的技術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