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安市城市管理局

高安市城市管理局

高安市城市管理局,根據《中共高安市委、高安市人民政府關於印發<高安市人民政府機構改革實施方案>的通知》(高發〔2010〕17號)精神,保留高安市城市管理局,正科級,為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現任高安市城市管理局局長:賈秋根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高安市城市管理局
  • 外文名:Gao'an City Administration Bureau
  • 行政級別:正科級 
  • 現任領導:賈秋根 
職能調整,主要職責,內設機構,人事編制,事業單位,現任領導,獲得榮譽,

職能調整

(一)取消已由市人民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審批事項。
(二)將城市公共運輸和城市客運交通管理等職責,整合劃入市交通運輸局。
(三)增加負責全市園林綠化工程和市政設施建設工程項目招投標活動的監督執法職責。
(四)明確市污水處理廠由市城管局主管,具體負責市污水管網的運行維護、改造建設;市污水處理廠履行契約的執行落實;市污水處理費的收繳管理等工作。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和省、宜春市有關城市管理的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擬定本市有關城市管理規定,經批准後組織實施。
(二)負責全市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工作,研究制定城市綜合行政執法有關管理制度和規定。
(三)負責對全市的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工作進行統一領導、綜合協調和監督檢查,組織業務培訓和考核;負責城市規劃區內的市容和環境衛生、城市綠化、市政設施等方面的執法監察工作,行使行政處罰權。
(四)負責全市城市市容市貌管理工作。如戶外廣告、道路占用、街容店面裝修、城市綠化、景點景區、停車場、廣場、重要公共場所設施、早點夜市等方面的管理,擬定管理辦法,並組織監督實施。
(五)負責全市城市環境衛生的行業管理;負責市區環境衛生設施的規劃、建設和管理;負責市區洗車場所的規劃和管理;負責市區環境衛生的行政管理;研究制定城市容貌標準、環境衛生質量標準,並組織監督檢查和考評。
(六)負責制定全市城市文明施工、余土調劑清運、散裝建材運輸及工地環境衛生管理規定,並監督實施。
(七)編制城市戶外廣告設定規劃和技術標準;負責城市戶外廣告設定管理和戶外廣告資源經營工作;研究制定城市戶外廣告管理的有關規章制度,並組織實施;負責城市建築物、構築物及城市空間等戶外廣告設定的規劃、審查、審批、監督管理工作;參與全市街道路牌、店牌和招牌的設定審批及監督管理。
(八)負責城市道路、排水、污水處理、橋涵、夜景照明等市政設施的規劃、建設;負責破占道路管理、審批和機動車、非機動車輛停占道管理;負責市政維護建設工程的項目審核、預決算審查、質量監督和驗收。
(九)負責全市風景園林、城鎮綠化的行業管理;負責城市綠化及其設施的規劃、建設、維護、管理和監督;負責城市道路、廣場、公園等公共綠化及生產綠地、防護綠地、單位附屬綠地、居住區綠地、風景林地的管理;組織開展義務植樹和單位庭院綠化工作;負責建設項目附屬綠化工程的審查、監督和驗收;參與城市風景園林綠化單位的資質管理和園林綠化工程的招投標工作。
(十)負責城市燃氣(含煤氣、液化石油氣)、熱能供應及其設施的規劃、建設、維護、管理和監督;對城市經營和使用燃氣(含煤氣、液化石油氣)及燃具、熱力的單位和個人實行行業管理;負責燃氣站點的規劃布點及建站審批;負責燃氣行業設計、施工單位的資質管理。
(十一)負責對城市園林綠化工程和市政設施建設工程項目招投標活動的監督執法。
(十二)負責城市市場物業管理;負責城市市場的規劃、建設、維護、管理以及市場建設工程項目審核、預決算審查、質量監督和驗收。
(十三)負責城市基礎設施的建設管理;參與城市建設項目方案的評審;對城市規劃區的建設工程項目的報建、工程管理和建設市場規劃工作進行監督管理。
(十四)負責城市市政公用行業各類執業資格管理和科技人才隊伍及職工教育培訓;負責系統內信息、微機處理工作;負責城市地下管線的規劃、建設、管理、監督工作。
(十五)負責編制和報批本市城市維護、建設項目資金及其它專項資金使用計畫,並監督實施;負責本級市政設施配套費等城市管理方面依法應徵收費用的收繳。
(十六)承辦市政府交辦的其他工作。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市城市管理局內設5個職能股:
(一)秘書股(掛法制宣傳股牌子)
負責局機關日常事務;負責公文、來信來訪、文書檔案、機構編制、勞動人事、黨團、印章、計畫生育、社會治安、後勤接待、內外聯繫、綜合協調、財產和車輛管理工作;負責電子政務、網站管理、信息公開及局機關內部網路維護工作;辦理人大代表建議、政協委員提案;負責城市管理法律、法規的宣傳教育工作;負責系統內人員隊伍的教育培訓;負責城市管理行政規範性檔案的起草,法制宣傳、培訓工作計畫的制定和實施;負責城市管理的調查研究;負責《行政執法主體資格證》、《行政執法證》、《行政執法監督證》的辦理、年審和匯總建檔工作;負責對行政處罰法律文書、案卷的監督和審查;負責系統內工作的檢查、考核評比。
(二)計畫財務股(掛審計股牌子)
負責局機關財務、工資管理;負責編制和報批有關城市管理建設、維護項目資金及其它專項資金使用計畫;負責下屬單位資金劃撥和系統內統計工作;負責本部門依法徵收費用的收繳;負責本系統內的財務審計工作。
(三)市容管理股(掛戶外廣告管理股牌子)
負責城市市容市貌、環境衛生管理;負責戶外廣告、店牌、招牌和攤點的設定、審查、審批及監督管理;負責編制城市戶外廣告設定的規劃和技術標準,並組織實施。負責民眾來信來訪、效能辦最佳化發展環境監測點投訴問題的辦理情況的督查;負責城市管理綜合整治活動的督辦和考核;負責對城市管理中矛盾糾紛的處理。
(四)公用事業股(掛市政公用事業招投標辦公室牌子)
負責城市園林、物業、供水、施工管理工作的協調和監督;負責對全市市政施工企業、綠化施工企業及市政、園林項目經理資質進行初審、年檢;配合對全市園林、燃氣、供水各單位申請城市維護、建設資金的匯總呈報,其他專項資金情況的編制呈報。依法制定本市行業性招投標活動監督管理檔案;負責全市園林綠化工程和市政設施建設工程項目招投標活動的監督執法,對招標範圍、招投標人資格進行審查,搞好政策諮詢服務,做好招投標檔案資料備案工作,查處違紀違法行為。
(五)行政服務股
負責貫徹執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負責城管局行政許可方面的政務公開工作;負責城管局所有行政審批、公共服務、行政事業性收費等事項的受理和辦理;負責為服務對象提供政策、法規和業務諮詢服務;建立健全服務視窗內部管理制度並組織實施;及時調研分析行政審批服務管理現狀,適時提出審批服務跟蹤管理和改進意見。

人事編制

市城市管理局機關行政編制11名,工勤編制1名。
領導職數:局長1名,副局長3名;股級職數5名。

事業單位

市城市管理局下設6個事業單位:
(一)市城市管理監察大隊(副科級),事業編制15名,自收自支。
(二)市政工程管理處(副科級),事業編制16名,差額撥款。
(三)市環境衛生管理處(副科級),事業編制52名,全額撥款。
(四)市園林管理處(副科級),事業編制27名,全額撥款。
(五)市場物業管理服務中心(副科級),事業編制100名,自收自支。
(六)市路燈管理所,事業編制11名,自收自支。
(七)市燃氣管理站,事業編制3名,自收自支。

現任領導

高安市城市管理局局長:賈秋根

獲得榮譽

2019年3月,獲得“江西省第十五屆文明單位”榮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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