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展歷程
根據《中共
江西省委辦公廳、
江西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宜春市
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贛廳字〔2018〕97號),《中共
宜春市委辦公室、
宜春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高安市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宜辦字〔2019〕6號)和《中共
高安市委辦公室、
高安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高安市機構改革實施方案〉的通知》(高辦字〔2019〕1號),市商務局貫徹落實黨中央關於商務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決策部署,在履行職責過程中堅持和加強黨對商務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省、宜春市關於國內外貿易、國際經濟合作、利用內外資和口岸工作的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擬草我市國內外貿易、國際經濟合作、利用內外資和口岸管理的有關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
(二)巨觀管理和指導全市商務工作。擬定並組織實施全市國內外貿易、國際經濟合作、利用內外資等方面的發展規劃和發展戰略。擬訂年度商務運行調控目標和措施,並組織實施。統計、分析和發布重要商務信息。參與協調商務運行中涉及財政、金融、稅務、統計等領域的政策問題。
(三)負責推進流通產業結構調整,指導流通企業改革和社區商業發展。負責商貿服務行業管理,提出促進商貿中小企業發展的政策建議,推動流通標準化和連鎖經營、
商業特許經營、物流配送、電子商務等現代流通方式的發展。
(四)承擔牽頭協調整頓和規範
市場經濟秩序工作的責任,參與組織打擊商務領域侵犯智慧財產權、商業欺詐,推動商務領域信用建設。指導商業信用銷售,建立市場誠信公共服務平台。對直銷、拍賣業等特殊流通行業進行監督管理。
(五)促進城鄉市場發展,指導大宗商品批發市場規劃和城市商業網點規劃、商業體系的建設工作。推進農村市場體系建設、組織實施農村現代流通網路工程。
(六)組織實施重要消費品市場調控和重要生產資料流通管理。負責建立健全生活必需品市場供應應急管理機制,監測分析市場運行、商品供求狀況、調查分析商品價格信息、進行預警和信息引導。按分工負責重要商品儲備管理和市場調控工作。負責酒類流通相關管理工作。按有關規定對成品油流通、藥品流通進行監督管理。
(七)負責對餐飲、住宿、洗滌、美容美髮美體等服務行業的管理。負責對租賃、舊貨流通、品牌汽車銷售、二手車市場與鑑定評估、民爆物品銷售、報廢汽車管理和老舊汽車更新改造、再生資源回收等進行行業管理和監督。負責對農貿市場建設、改造、規範化管理進行指導並監督運行。
(八)促進貿易增長方式轉變,指導和協調貿易促進體系建設。負責推動企業開拓多元化國際市場,執行國家進出口商品、加工貿易管理辦法和進出口管理商品、技術目錄。負責組織實施重要工業品、原材料和重要農產品進出口總量計畫工作。負責管理
機電產品進出口工作。指導和協調加工貿易工作。負責出口加工區的指導協調和審核、報批等工作。
(九)牽頭擬訂服務貿易發展規劃並開展相關工作。會同有關部門擬訂我市促進服務出口和服務外包發展的規劃、政策並組織實施,推動服務外包平台建設。
(十)負責涉及
世貿組織規則的相關工作,承擔組織協調反傾銷、反補貼、保障措施及其他與進出口公平貿易相關工作的責任,建立進出口公平貿易預警機制。組織產品損害調查,指導協調產業安全應對工作及國外對我市出口商品的反傾銷、反補貼、保障措施的應訴相關工作。
(十一)負責利用外資和引進市外資金工作。負責重大招商活動組織協調和重大引資項目協調推進工作,依法核准外商投資項目的契約章程和法律特別規定的重大變更事項。依法監督檢查外商投資企業執行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契約章程的情況並協助解決有關問題。為來我市投資者及在我市投資企業提供政策諮詢和協調服務工作。
(十二)負責全市對外經濟合作工作,指導和促進
對外直接投資、對外工程承包、外派勞務合作和設計諮詢等工作。負責指導、推進“走出去”戰略工作。參與“一帶一路”區域經濟合作工作。負責指導和協調對外援助和接受國際多雙邊無償援助業務。負責牽頭外派勞務和境外就業人員的權益保護相關工作。負責有關國際組織與我市經濟技術合作交流事務。
(十三)負責口岸管理、口岸物流、電子口岸的規劃建設工作。負責鐵路口岸(含作業區、特殊監管區等)的申報、建設和管理,開闢鐵海聯運通道。協調相關部門之間的口岸事務,推進口岸區域“大通關”建設。
(十四)參與區域經濟合作的組織協調工作,負責外地駐我市商會、駐我市辦事機構和我市駐外商會、駐外辦事機構的相關協調服務工作。巨觀指導我市各類境內外商品交易會、展銷會、洽談會和大型招商引資活動,研究擬訂舉辦上述活動的具體實施方法。
(十五)配合有關單位做好商務領域安全生產工作,重點做好大型商場,大型市場、成品油流通、餐營業、住宿業等行業安全生產管理。指導督促有關企業貫徹執行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加強安全生產管理,落實安全防範措施。
(十六)完成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職責分工
與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的有關職責分工
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負責編制全市重要工業品、原材料和重要農產品的進出口總量計畫,市商務局負責在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確定的總量計畫內組織實施。糧食、棉花、煤炭由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會同市商務局在進出口總量計畫內進行分配並協調相關政策。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負責文電、會務、機要、檔案等機關日常運轉工作,承擔人事管理、教育培訓、機關財務、保密、安全、信息、信訪、計畫生育、政務公開、公共機構節能、資產管理、機關後勤、社保、醫保、隊伍建設、離退休人員管理等工作。
(二)市場運行秩序股。負責監測分析市場運行和重要商品供求狀況。調查分析商品價格信息,進行市場預測預警和信息引導。承擔建立健全生活必需品市場供應應急管理機制相關工作。承擔重要消費品儲備管理和市場調控的有關工作。承擔成品油、酒類、繭絲綢流通管理的相關工作。承擔“菜籃子”商品市場供應和協調管理相關工作。指導我市商品會展業發展。負責市場經濟秩序的工作。推動商務領域信用建設,建立市場誠信公共服務平台。牽頭組織規範零售企業促銷行為。負責直銷管理及內資直銷企業的市場準入。負責流通領域食品安全相關工作。負責全市藥品流通行業管理。
(三)商貿服務與市場體系建設股。組織擬訂健全規範市場體系的政策。指導大宗產品批發市場規劃和城市商業網點規劃、商業體系建設。推進農村市場和農產品流通體系建設。組織實施國家財政性資金安排的有關流通領域重大投資項目。按有關規定對汽車(含二手車)流通等進行監督管理。指導報廢汽車管理和老舊汽車更新工作。負責中華老字號的保護和促進。負責推進商貿物流體系建設,推動流通體制改革和連鎖經營、商業特許經營、物流配送等現代流通方式的發展。承擔批發、零售、餐飲、住宿等商貿服務業的行業管理。按有關規定對拍賣、舊貨流通等進行監督管理,指導流通領域節能減排、再生資源回收工作。
會同有關方面擬定並組織實施促進服務外包發展的規劃、政策,推動服務外包平台建設。擬定並組織實施全市現代服務業發展規劃、政策。負責推進電子商務交易、商務諮詢服務、物流加工、供應鏈管理等新興業態發展。負責推進各行業電子商務套用,推動電子商務國際國內合作。負責推進現代服務業改革與擴大開放。
(四)外經貿外資管理股(行政服務股)。擬訂並組織實施對外貿易規劃、政策。執行進出口商品管理辦法和目錄,編報進出口商品配額、關稅配額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執行進出口商品配額招標政策,指導貿易促進活動和外貿促進體系建設。負責技術、機電產品、
高新技術產品進出口工作。負責進出口企業經營資格備案工作。負責涉及世貿組織規則的相關工作,承擔反傾銷、反補貼等相關工作。擬訂並組織實施利用外資規劃。負責利用外資重大招商計畫並組織重大招商活動,協調推進外商投資重大項目。審核外商投資企業的設立及其變更事項,依法監督檢查外商投資企業執行法律、法規、規章和契約章程的情況並協調解決有關問題,指導外商投資企業審批工作。
承擔內外貿、外經、外資和招商引資行政許可、審核、備案事項辦理等工作。擬訂並組織實施口岸發展規劃、政策;負責口岸事務管理、協調、仲裁和服務。負責鐵路口岸(含作業區、特殊監管區等)和電子口岸的建設和管理;開闢鐵海聯運通道,發展口岸物流;推進口岸區域“大通關”合作,推動口岸文明共建。
(五)招商投資促進與內資管理股。負責全市招商引資工作的業務協調、考核、數據統計上報等相關工作。擬訂並組織實施利用市外資金政策和重點產業招商引資發展規劃。負責省、市重大招商活動的組織和落實,協調推進利用市外資金重大項目。負責投資環境和招商政策的宣傳推介及招商信息採集、發布工作。參與區域經濟合作的組織協調工作,負責商會、辦事機構的相關協調服務工作。機關黨群組織按有關規定設定。
行政編制
市商務局行政編制8名。設局長1名,副局長2名。股級職數5名。
市商務局所屬事業單位的設定、職責和編制事項另行規定。
現任領導
高安市商務局局長:況玲
其他事項
本規定由市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負責解釋,其調整由市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按規定程式辦理。
本規定自印發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