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塘縣

南梁天監二年(503年),在故松滋縣境內鯉魚山南麓置高塘縣,為高塘郡治所,故治在今安徽宿松縣孚玉鎮。北齊、南陳、北周因之,隋開皇十一年(591}改名宿松縣。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高塘縣
  • 設定時間:南梁天監二年
  • 位置:今安徽宿松縣孚玉鎮
  • 性質:古代地名
一,
二,北齊天保六年(555),原高塘縣入北齊,梁在今安徽來安縣半塔鎮西高塘地區僑置高塘縣,為高塘郡治。陳太建十一年十二月,地入北周,廢高塘郡,高塘縣改屬新昌郡(均治頓丘,今滁州市區)。北周大定元年(581年)二月,隋代北周,仍舊制。開皇三年(583年),廢高塘縣,併入頓丘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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