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原夏季致災性強天氣監測預警指標及防禦指南》(DB63/T 1932-2021)是2021年10月1日實施的一項中華人民共和國青海省地方標準,歸口於青海省氣象局。
地方標準《高原夏季致災性強天氣監測預警指標及防禦指南》(DB63/T 1932-2021)規定了使用靜止氣象衛星和天氣雷達進行高原夏季不同類型致災性強天氣監測預警的指標,及致災性強天氣防禦指南。該標準適用於青海省各級氣象部門對即將引發氣象災害的強天氣進行監測、預報、預警、人工影響天氣作業等,也可供農業農村、應急管理、自然資源、水利、民航等相關部門作為強天氣監測預警或防禦的參考。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高原夏季致災性強天氣監測預警指標及防禦指南
- 標準號:DB63/T 1932-2021
- 發布日期:2021-06-30
- 實施日期:2021-10-01
- 制修訂:制定
- 中國標準分類號:A47
- 國際標準分類號:7.06
- 批准發布部門:青海省市場監督管理局
- 行業分類:科學研究和技術服務業
- 標準類別:方法標準
- 歸口單位:青海省氣象局
- 性質:推薦性地方標準
- 狀態:現行
制定過程,制定背景,編制進程,制定依據,起草工作,標準目次,內容範圍,引用檔案,實施建議,意義價值,
制定過程
制定背景
青海高原致災性強天氣的特點是局地性強、時間突發性特徵明顯。截止2020年,對於青海高原強天氣監測預警的研究並沒有形成相對統一的技術標準,不同研究人員所採用的數據源和研究方法有差異,導致在高原強天氣預報預警中,同一過程的預報預警等級和結果各有不同。鑒於此,制定了地方標準《高原夏季致災性強天氣監測預警指標及防禦指南》(DB63/T 1932-2021)。
編制進程
- 標準計畫
2020年6月18日,由青海省氣象台申請地方標準的立項,根據青海省市場監督管理局下達的《青海省市場監督管理局關於印發2020年青海省地方標準制修訂項目計畫的通知》(青市監函〔2020〕264號),批准《青海高原夏季致災性強天氣預警指標及防禦指南》地方標準的制定,項目計畫編號為DB63ZD-2020-41。在徵求意見階段,專家建議在將所批准的地方標準名稱中加上“監測”二字;在終審會上,專家建議將標準名稱中的“青海”二字去掉。因此,最終的地方標準名稱與批准時的名稱略不同,但主要內容一致。
- 技術準備階段
青海省氣象台預報技術人員根據西寧、海北、海南都卜勒天氣雷達資料,以及FY-4A衛星、日本葵花8衛星資料開展青海高原冰雹、雷暴、雷暴大風等多種強天氣的雷達監測和預警預報業務及科研工作。通過日常天氣監測和短臨預報、突發性氣象災害預警中積累的預報經驗和部分科研、業務建設項目得到的成果,為進一步凝練青海高原致災性強天氣預警指標奠定了基礎。
- 啟動工作階段
2020年7月,青海省氣象局召開地方標準編寫啟動會,明確了編寫時間節點和注意事項等相關要求。隨後,項目負責人進行了相關調研,與有關單位和技術人員溝通後確定了主要起草人員,明確了任務分工和時間進度,組織項目組全體成員學習標準的編寫規範,學習標準編制講座課件,進一步熟悉標準制修訂的總體思路、撰寫方法和實施步驟。
- 資料蒐集整理階段
項目組成員查閱相關國標、行標、地標及國內外文獻資料,調研已有成果,蒐集完成2005年~2020年青海夏季有災情的強天氣過程對應的衛星和雷達資料以及地面和高空氣象資料。結合蒐集整理的資料,在省氣象台和各州縣氣象台對強天氣監測預警的技術經驗基礎上,確定需要修改完善的強天氣預警指標和防禦指南的內容。
- 資料分析和標準制定階段
2020年8~9月,根據致災性強對流過程進行分類強天氣的衛星和雷達預警指標的分析研究。項目負責人根據各參加人員完成的研究結果進行匯總,分析總結並確定適用於青海高原夏季不同類型致災性強天氣的預警參數和指標。先後制定標準的技術內容;編寫標準的術語和定義,編制規範性附錄;按照編寫模板起草、編寫標準初稿。
- 使用地形校正法,批量處理完成強天氣過程對應的新一代靜止氣象衛星定位校正,使衛星在青海高原上的定位誤差從每公里平均3個像元提高到1個像元內。
- 使用定位校正後的的強對流過程衛星數據統計分析FY-4A 衛星和日本葵花衛星在青海高原上的亮溫探測偏差,形成衛星數據互補的多通道合成的tif數據。
- 使用錐面和垂直方向強度梯度的方法,以及逐庫訂正法,批量處理完成強天氣過程對應的天氣雷達體掃基數據質量控制和回波衰減訂正,有效抑制雜波干擾和在一定程度上提高被衰減的回波強度,提高了青海雷達探測數據質量。
- 完成全省強天氣過程的衛星監測預警參數和指標的確定。根據已完成的青海省氣象局重點項目“多源數據融合的青海省強對流天氣綜合監測預警預報業務系統研究”並借鑑“新一代靜止氣象衛星的強對流預報預警指標”的研究結果,得出適合青海短臨預報預警的衛星有效預警參數分別是雲團的冷雲面積、雲頂亮溫最小值、雲頂亮溫梯度最大值、深對流指數、紅外通道亮溫差的極值等,給出致災性強對流雲團和雷暴雲團的預警指標範圍。
- 項目組研究總結得出青海夏季強天氣雷達預警指標為:對流回波的最大組合反射率因子、最大垂直累積液態水含量及含量在相鄰體掃時次的最大變化量、18dBZ降水回波頂高、30dBZ 對流回波頂高、最強回波頂高、對流厚度、最大旋轉速度、冰雹指數、最大譜寬、低仰角基本反射率因子回波形態、徑向速度產品的中層徑向輻合、低層輻散、低層大風區、龍捲渦旋特徵、強回波高度變化(用於對流性大風的判斷)、中氣旋、基本反射率因子二維垂直剖面、沿徑向的速度二維垂直剖面等。
- 參考中國預警信號發布、災害防禦等相關文獻,總結強對流天氣的預警方式和防禦措施。
- 專家諮詢及徵求意見階段
2020年10月、11月,先後3次召開2020年青海省地方氣象標準“青海高原夏季致災性強天氣監測預警指標及防禦指南”項目諮詢會,編寫人員與相關單位專家諮詢、徵求意見,專家們認真討論了標準修訂的初稿、徵求意見稿,就標準內容逐條審議,並提出了具體修改意見。項目組認真組織討論後完成了修改工作。
- 發布實施
2021年6月30日,地方標準《高原夏季致災性強天氣監測預警指標及防禦指南》(DB63/T 1932-2021)由青海省市場監督管理局發布。
2021年10月1日,地方標準《高原夏季致災性強天氣監測預警指標及防禦指南》(DB63/T 1932-2021)實施。
制定依據
地方標準《高原夏季致災性強天氣監測預警指標及防禦指南》(DB63/T 1932-2021)依據中國國家標準《標準化工作導則—第1部分:標準化檔案的結構和起草規則》(GB/T 1.1-2020)的規定起草。
起草工作
起草單位:青海省氣象台。
主要起草人:朱平、馬元倉、賈紅莉、趙占秀、張婷華、王振海、夏雨虹、王希娟。
標準目次
前言 | III |
---|---|
1 範圍 | 1 |
2 規範性引用檔案 | 1 |
3 術語和定義 | 1 |
4 致災性強天氣監測預警指標 | 4 |
5 致災性強天氣防禦指南 | 6 |
附錄 A(資料性)監測資料 | 8 |
附錄 B(規範性附錄)監測預警指標判斷與計算方法 | 9 |
參考文獻 | 14 |
參考資料:
內容範圍
地方標準《高原夏季致災性強天氣監測預警指標及防禦指南》(DB63/T 1932-2021)規定了使用靜止氣象衛星和天氣雷達進行高原夏季不同類型致災性強天氣監測預警的指標,及致災性強天氣防禦指南。該標準適用於青海省各級氣象部門對即將引發氣象災害的強天氣進行監測、預報、預警、人工影響天氣作業等,也可供農業農村、應急管理、自然資源、水利、民航等相關部門作為強天氣監測預警或防禦的參考。
引用檔案
QX/T 416-2018 強對流天氣等級 |
參考資料:
實施建議
建議在青海省氣象局短時臨近預報業務、其它部門的災害風險預警或監測中推廣使用。
意義價值
地方標準《高原夏季致災性強天氣監測預警指標及防禦指南》(DB63/T 1932-2021)的實施,規範了高原強天氣預警技術,有利於在各相關部門和不同地區更好地開展強天氣預報預警業務服務工作,使得在不同地區預警的強天氣類型和強度有可比性。研究結果可作為青海省對強天氣進行提前防禦的參考標準和指南,有助於促進本省經濟和社會發展。為做好提前防禦等基礎工作提供重要技術支撐,同時為這些部門開展相關研究和重大項目建設提供一定基礎依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