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3月20日,濟南奧林匹克體育中心、南京奧林匹克體育中心、深圳大運中心運營管理有限公司、武漢體育中心聯合在濟南簽訂體育場館聯盟組建協定,至此,我國首個體育場館聯盟誕生。此次由四家大型體育場館組成的體育場館協定聯盟,開創了全國體育場館運營發展的先河。
建立體育場館協定聯盟,旨在通過對場館的科技創新、制度創新、行銷創新,發揮大型體育場館的功能和作用方面,保持良好的運營狀態。體育場館協定聯盟的組織機構實行輪值主席制,各方設定專門人員建立信息溝通交流平台。濟南奧體中心為該聯盟的發起者,並被推選為第一年的執行者。每個單位指派一名聯絡人,負責日常聯絡工作。聯盟協定中還就建立完善相應的協作機制,在聯盟成員之間推廣體育場館管理和服務標準化體系 共同引進、策劃、組織、開發高水平文化活動、體育賽事等項目以及整合客戶、市場資源,共同拓展市場,實現資源共享等合作內容進行了詳細的約定。場館聯盟的成立及未來的良好發展,將有效的促進體育場館的產業化進程,以此形成具有強大影響力的“品牌效應”。
體育場館協定聯盟將以廣告、賽事開發為切入點,不斷豐富合作內容,延長體育產業鏈,從而實現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的穩步提升,使四家場館逐步形成國內區域體育賽事、全民健身、文化、娛樂中心信息共享,互惠雙贏的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