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世紀,隨著采邑制的出現,歐洲封建國家實行騎士兵制。在幾百年中,軍隊組織制度無重大發展,騎兵在戰場上占據統治地位。中世紀末期,隨著封建割據狀態的消除,中央集權的相繼建立,騎士組成的軍隊被國家統一的常備僱傭軍取代,步兵又逐漸成為主要兵種。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稱:騎士兵制
- 英文名稱:Knight promises
- 前型/級:長矛隊、短劍隊、狼牙棍隊、投石隊
- 次型/級:長矛隊、短劍隊、狼牙棍隊、投石隊
- 研製時間:中世紀
- 服役時間:中世紀
- 定型時間:中世紀
- 國家:埃及等早期奴隸制國家
軍隊的兵員,軍隊的編組,
軍隊的兵員
埃及等早期奴隸制國家的軍隊,其核心是法老或國王的常備侍從,成員大部是構成軍人等級的軍屯戶,戰時召奴隸主、自由民出征。兵種主要是步兵,也有戰車兵,逐漸發展了騎兵,還建立了海軍。步兵一般按所用兵器類型分編為長矛隊、短劍隊、狼牙棍隊、投石隊等,按十進制組成十人隊、百人隊、千人隊等。古希臘、羅馬的奴隸制國家,每個自由民都有服兵役的義務,組成以奴隸制為基礎的民軍。
軍隊的編組
民軍按財產標準編隊,最富有的編成騎兵,占有較多土地的編成重裝步兵,沒有財產的編成輕裝步兵,奴隸只隨軍服雜役。隨著生產力的發展,國家和奴隸主個人財富的大量積累,自由民的不斷分化,出現了破產的農民和手工業者,而經常的、長期的戰爭又促使軍隊職業化,民軍逐漸為僱傭常備軍所取代。古希臘軍隊通常編為方陣,古羅馬軍隊的基本組織單位是軍團,由重裝步兵、輕裝步兵和騎兵編成,下轄大隊、中隊、小隊。中世紀,隨著采邑制的出現,歐洲封建國家實行騎士兵制。在幾百年中,軍隊組織制度無重大發展,騎兵在戰場上占據統治地位。中世紀末期,隨著封建割據狀態的消除,中央集權的相繼建立,騎士組成的軍隊被國家統一的常備僱傭軍取代,步兵又逐漸成為主要兵種。16世紀,出現了由長矛兵和火繩槍兵組成的步兵團。17世紀初,瑞典國王古斯塔夫二世·阿道夫改進步兵團的編制,建立了團屬炮兵和野戰炮兵連。後來,法國建立了炮兵團。此時,炮兵、工兵已成為獨立的兵種,連、營、團、旅已成為軍隊的正規編制單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