駱鳳翔

駱鳳翔(1883~1972),字冠宇。廣東省博羅縣汝湖新村人。畢業於惠州府中學堂和廣東陸軍速成學堂。辛亥革命時任嶺東鎮守府司令親軍標統、總監。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駱鳳翔
  • 出生地:廣東省博羅縣汝湖新村
  • 出生日期:1883
  • 逝世日期:1972
  • 畢業院校:惠州府中學堂,廣東陸軍速成學堂
  • :冠宇
人物生平,履歷,

人物生平

駱鳳翔(1883~1972),又名冠宇,博羅縣汝湖新村(今屬惠城區)人。1909年(清宣統元年)畢業於設在東莞虎門的廣東陸軍速成學堂第一期,留任教官。1910年加入中國同盟會。1911年春廣州起義後,參與策劃光復惠州之役。起義勝利後,任嶺東鎮守府司令親軍標統兼各部總監。1921年,任廣東警備游擊第一路軍參謀長,參與粵軍援桂之役。第一路軍自出發之日直至占領梧州,均由駱鳳翔代該軍司令楊坤如指揮一切。占領梧州後,楊來到軍中,又令駱代為指揮部隊向藤縣進攻。駱率部渡過北流江後,長驅直進。途中忽逢暴雨,又遭伏擊,退回東岸。時因河水暴漲,溺死百餘人,遂分兵3路前進,會師藤縣。連克桂平、貴縣,與右路軍翁式亮部會師於永淳。
1922年6月陳炯明發動叛亂後,失敗退踞東江和潮、梅一帶。1925年2月,廣東革命政府進行第一次東征,橫掃興梅、潮汕之敵,唯楊坤如軍駐守的惠州城,屢攻不破。時駱任該軍參謀長兼第一旅旅長。為破惠州城,廖仲愷派人持親筆信找駱鳳翔商談。駱商得各旅長同意,齊逼楊坤如下野。楊下野後,楊部被改編,駱任大元帥府直轄第八師師長、惠州警備司令。後因東征軍總指揮許崇智排斥駱鳳翔而收容楊坤如,使楊重踞惠州。不久,許被逐,廣州國民政府國民革命軍於10月進行第二次東征,駱鳳翔任國民革命軍東征宣撫使,隨軍參與策劃。東征軍攻城之初傷亡慘重,後來東征軍總指揮蔣介石採納駱鳳翔提出的佯攻南門、主攻北門的建議後,激戰一天多,便將號稱天險的惠州府城攻破。1929年後,歷任陳濟棠部團長、廣西梧州市公安局局長。1932年,任廣東省財政廳辦公室主任秘書。在整理田賦時,代惠州、博羅上訪人士向廳長區芳浦陳情,說明因地方歉收,請求減免兩地田賦一年,終得批准。
1937年“七七”事變後,駱任第四戰區東江抗日團隊統率委員會主任、第四戰區挺進部隊東江游擊縱隊司令部少將司令。將曾生領導的游擊隊編為直屬新編第一大隊,委任曾生為大隊長,王作堯為大隊副,發給步槍10支,劃坪山為大隊防地。後來駱被免職,曾生部便成立“東縱”,由中共直接領導。1940年東江游擊縱隊司令部撤銷後,任東江游擊指揮所副主任。1941年春,惠陽常遭敵機空襲,惠陽縣立一中校長為了師生上課安全,向當局提出擬將該中學搬至郊區豐湖書院。但當時該書院已被第四行政專員公署和保全司令部占用,搬遷阻力很大。在駱的支持下,經過激烈鬥爭,終於搬至書院上課。1942年,東江游擊指揮所撤銷,駱升任第七戰區長官司令部高級參議,授陸軍中將銜。1943年,駱鳳翔根據第七戰區轉發的國民政府軍事委員會關於“做好配合盟軍登入工作,收復香港九龍”的密令,派人與東縱聯繫,並親自到坪山與曾生、林平會晤,傳達軍委與戰區的意見。1944年10月,任惠(州)博(羅)河(源)紫(金)四縣抗日聯防區指揮官。指揮所設在博羅柏塘。在此期間,曾與曾生派來的代表會晤,雙方商定:“各自獨立,互通情報,合作支援”等條款。抗戰勝利後,1947年駱在博羅縣當選為“國大”代表。1949年(民國38年)7月,任廣東省綏靖公署中將參議。後赴香港,不久經張酹村介紹,進入游擊區。兩個月後復回香港,繼續在珠江三角洲進行策反工作。同年底任中南軍區珠江三角洲治安委員會委員。1951年任廣東省人民政府參事室參事。同年加入中國國民黨革命委員會,後任廣東省政協第二屆委員會委員。1972年1月病逝於廣州。

履歷

辛亥革命時任嶺東鎮守府司令親軍標統、總監。
1921年任陳炯明部廣東警備游擊第一路(司令楊坤如)參謀長。
1923年5月,陳炯明自任救粵軍總司令,委任楊坤如為第六軍軍長,駱為第六軍參謀長兼第一旅旅長,隨楊坤如困守惠州。
1925年4月,經廖仲愷策反,歸順孫中山,與其他旅長聯名要求楊坤如下野。楊坤如眼見眾叛親離,被迫離開惠州。駱任大元帥府直轄第八師師長兼惠州警備司令,轄兩旅,暫由滇軍第三軍軍長鬍思舜指揮,仍駐惠陽、惠州。
1925年,7月,楊坤如歸順許崇智,被許委為建國粵軍第五軍軍長,回到惠州,趕走駱鳳翔,重占惠城。隻身回到廣州的駱鳳翔於10月被任命為國民革命軍東江宣撫使,為東征軍開展政治宣傳攻勢,瓦解敵軍,爭取敵人歸正。
1929年在陳濟棠部任第二補充團團長、梧州市公安局長。
1931年任第八路軍墓園主任。
1932年任廣東省財政廳辦公廳主任兼廣東省稅警訓練處少將主任。
1937年任第四戰區第三游擊縱隊司令部少將司令,在博羅一帶活動,曾支持中共領導下的廣東人民抗日武裝活動。後任第四區行政督察副專員兼第七戰區東江游擊指揮所副主任。
1942年任第七戰區長官司令部高級參議,授中將軍銜。
1944年任惠博河紫抗日聯防中將指揮官。
抗戰後閒居廣州。1949年10月,廣州解放,原東縱領導人王作堯進入廣州後,了解到駱鳳翔仍留在廣州,立即前往會見駱鳳翔,感謝他當年對東縱的支持,表示黨不會忘記為人民做過好事的人,不久,王作堯兼任中南軍區珠江三角洲治安委員會主任委員,邀請駱鳳翔任治安委員會委員。
1951年任廣東省人民政府參事室參事。是廣東省政協第二屆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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