駐馬店市驛城區人民政府辦公室

駐馬店市驛城區人民政府辦公室

駐馬店市驛城區人民政府辦公室是駐馬店市驛城區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駐馬店市驛城區人民政府辦公室
  • 辦公地址:駐馬店市驛城區解放路1163號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

主要職責

(一)負責區政府會議的會務組織工作,協助區政府領導組織實施會議決定的事項。
  (二)協助區政府領導同志組織起草或審核以區政府、區政府辦公室名義印發的公文。
  (三)研究區政府各部門和各鄉鎮政府、街道辦事處請示區政府的事項,提出審核意見,報區政府領導審批。
  (四)根據區政府領導的指示,組織協調各部門和各鄉鎮政府、街道辦事處的工作,對有爭議的問題提出處理意見,報區政府領導決定。
  (五)負責全區政務信息采編和分析,指導協調全區政府系統信息工作。
  (六)負責區政府政務公開、信息公開、政策解讀、輿情應對等工作,指導監督全區政務公開工作。
  (七)圍繞區政府中心工作和區政府領導的指示,組織專題調查研究,及時反映情況,提出建議。
  (八)負責區政府機要、印鑑管理、文電收發、運轉、印製工作;指導全區政府系統的文秘工作。
  (九)負責區政府值班工作,及時報告重要情況,傳達和督促落實區政府領導指示。
  (十)貫徹執行金融工作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落實省、市有關決策部署和指示;牽頭擬定全區金融業發展中長期規劃;負責協調聯絡金融監管部門、金融機構及其駐區分支機構;組織開展政府與金融機構合作、金融機構和企業對接,引導、協調和鼓勵金融機構加大對全區經濟社會發展的支持力度;統籌推動全區企業上市(掛牌);聯繫和服務資本市場中介機構;負責協調開展金融風險防範化解處置工作;組織做好防範和處置非法集資工作。
  (十一)配合上級部門做好人民防空管理有關工作。
  (十二)指導區地方史志編撰工作。
  (十三)完成區委、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內設機構

  (一)秘書股。負責區政府全體會議、常務會議、黨組會議、綜合性會議和區政府辦公室黨組會議、主任辦公會議、綜合性會議的會務組織;負責區政府重大活動安排和區政府領導活動安排;負責公務聯絡與接待;負責公文收發、運轉、印製、來信來訪等工作。
  (二)綜合股。負責區政府重要報告、材料、區長講話的起草及區政府、區政府辦公室檔案材料的審查把關工作;負責區政府及區政府辦公室公文的登記、呈送、收發工作;負責印鑑管理;負責機要檔案的存檔、立卷、保管工作。
  (三)信息調研室。負責區政府政務信息的編髮和與新聞單位的聯絡;圍繞區政府中心工作和區政府領導指示組織專題調查研究。
  (四)政務公開股(對外稱區政府政務公開辦公室)。負責區政府政務公開、信息公開、政策解讀、輿情應對等工作,指導監督全區政務公開工作。
  (五)金融工作股(行政審批服務股)。負責協調聯絡金融管理部門、金融機構;組織開展政府與金融機構合作、金融機構與企業對接;協調推動全區企業改制上市;聯繫和服務資本市場中介機構;牽頭負責全區各類交易場所的日常監管、統計監測、違規處理、風險處置等工作;負責小額貸款公司和融資性擔保機構的監督管理;會同有關部門防範、化解和處置全區金融風險;統籌協調全區防範、打擊和處置非法集資工作;會同有關部門做好打擊非法證券、非法保險、非法外匯買賣活動和反洗錢、反假幣工作;會同有關部門推進全區金融生態環境建設。
  (六)人防工作股。協調配合上級部門做好人民防空管理有關工作。
  (七)組織人事後勤保障股。負責區政府辦公室、所屬單位的機構編制、幹部人事、勞動工資、專業技術職務評聘、公務出國人員選派、教育培訓、社會保險、職工休假等方面的工作;管理區政府辦公室人事檔案;負責跟蹤考核管理機關幹部及公務員年度考核工作;負責區政府辦公室機關離退休幹部工作;負責機關財務、行政後勤服務等方面的協調管理工作。
  (八)應急值班室。負責政府系統值班工作安排,檢查、督導工作,落實區政府24小時值班制度,落實需由區政府直接處理的重要問題、突發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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