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和省有關城市規劃的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研究制定全市城鄉規劃工作的規範性檔案和技術規定,並組織實施。
(二)負責組織城鎮體系規劃、城市總體規劃、分區規劃、近期建設規劃、專項規劃、詳細規劃等重要規劃的編制、報批和管理工作。
(三)參與重大建設項目的前期論證和可行性研究,組織工程選址。
(四)負責城市規劃區建設用地規劃和建設工程規劃的管理,核發建設項目選址意見書、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和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
(五)指導行政區域內村鎮規劃的編制、審批管理工作,並組織監督實施。
(六)指導、監督全市風景名勝區規劃的編制工作;負責市級以上風景名勝區規劃的審查報批工作;負責風景名勝區內建設項目的規劃管理工作;負責戶外廣告的規劃管理工作。
(七)監督實施城鄉規劃,查處違反城鄉規劃的行為。
(八)負責全市規劃設計市場管理和規劃設計單位資質審查。
(九)負責地籍測繪成果、地理信息和規劃審批檔案等基礎技術資料的管理和數位化利用工作。
(十)承辦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市城鄉規劃局設6個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綜合協調機關日常工作;負責會務、文秘、檔案、機要、保密、宣傳、信訪、外事、督辦、綜合治理、後勤保障等工作;負責機關和所屬單位的人事、機構編制工作;負責機關財務、國有資產管理工作;監管所屬事業單位的財務和國有資產管理;負責機關離退休人員的服務和管理工作。
(二)政策法規科
負責城鄉規劃管理工作規範性檔案的起草、審查和上報工作;負責《城鄉規劃法》的宣傳教育工作;負責組織建設工程項目規劃方面的竣工備案和核實工作;參與建設工程項目的基礎驗線;負責行政執法監督,協調處理執法中有爭議的問題;負責行政應訴、行政複議工作;負責組織有關規劃建設項目的聽證工作;指導縣區城鄉規划行政執法工作。
(三)規劃編制管理科
組織編制城市總體規劃、控制性詳細規劃、各類專項規劃和主要地塊修建性詳細規劃,負責有關城市規劃成果的報批;負責規定範圍內的建築類修建性詳細規劃成果的審查;負責出具規劃設計條件;參與編制國土規劃、區域規劃;參與市政府成片土地招標、拍賣、掛牌出讓工作;參與建設項目建議書、可行性報告的審查。負責全市城市規劃設計任務招標管理工作,管理規劃設計市場,對規劃設計單位資質進行審查和備案;負責城市勘測工作的組織、協調和城市勘測成果驗收及資料的收集、管理、套用和保密工作;負責城市地圖和各種專題地圖的監製和審批工作;負責城市規劃地理信息系統(GIS)的建設和管理;負責本系統學術團體的管理工作;負責城鄉規劃科技、科研成果的審定、申報工作;負責城鄉規劃新技術的推廣套用。
(四)行政審核審批科
負責市規劃區內各類建設項目的規劃審批。負責建設用地的現場勘察和選址定點,進行建設項目用地位置、界限的核定;負責建設工程設計方案總平面圖的審查,按許可權初審、核發《建設項目選址意見書》;核發《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負責組織建設項目開工前驗線,參與竣工備案與核實工作。
(五)市政規劃管理科(風景區規劃管理科)
參與規劃區內市政基礎設施和公共服務設施的規劃編制工作;負責城市市政基礎設施和公共服務設施規劃設計方案的審查;參與市政重點工程建設項目前期可行性研究、選址及規劃設計;綜合協調各專業工程管線規劃;負責市政建設工程項目的定點驗線工作,參與竣工備案與核實工作;負責研究城市地下空間規劃的開發和利用;負責城市景觀、風景名勝區及歷史文化遺產等規劃編制和規劃管理工作;負責對風景名勝區的總體規划進行審查;負責對城市景觀、風景名勝、歷史文化遺產保護等工程規劃設計方案進行審查;負責對城市的戶外廣告、各類標誌、亭、牌等建(構)築物的選址定位和市區內雕塑、建築小品的選址規划進行審查;負責對中心城區、臨街及城市入口重要建(構)築物的風格、色彩進行審核。
(六)村鎮規劃管理科
負責全市村鎮規劃編制、審批並監督實施;負責擬訂全市村鎮建設中長期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負責所轄縣人民政府所在地鎮的總體規劃的審核;負責組織全市鄉鎮規劃的審查;負責城鄉規劃統計工作。
紀檢(監察)機構和機關黨組織按有關規定設定。
所屬單位
(一)驛城區分局、開發區分局與高新產業聚集區規劃管理辦公室
根據市城鄉規劃局授權,負責轄區內的城鄉規劃管理工作;對轄區內的建設項目進行規劃管理,參與轄區內重大建設項目的可行性研究和選址;負責轄區內、總規用地範圍之外鄉鎮、村莊規劃的編修、實施和監督管理;負責村民建房的規劃管理工作;查處轄區內、總規用地範圍之外違反城鄉規劃的建設活動,協助市規劃監察支隊查處總規用地範圍之內的違反城鄉規劃的建設活動。
(二)市城鄉規劃勘測設計院
承擔市政府和規劃局交辦的指令性城鄉規劃設計、勘察測繪任務;勘測、設計、研究城鄉建設規劃;負責全市城鄉建設規劃諮詢服務。
(三)市城市規劃檔案館
管理、收集城鄉規劃檔案材料並進行研究、開發、利用;負責建立全市統一的城鄉規劃檔案信息管理系統。
(四)市城鄉規劃監察支隊
根據市城鄉規劃局授權,依法監督、查處單位和個人違反城鄉規劃的行為。
領導分工
根據駐馬店市城鄉規劃局工作需要,具體分工如下:
李新綱:局長。負責局全面工作,分管人事、財務工作。
郟新年:副局長。分管黨務、精神文明建設、宣傳、工青婦和機關事務;法制、工程規劃驗收工作。分管辦公室、法規科、審批科。分管建設用地選址意見書、用地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的核發。協助局長管理人事、財務和培訓工作。聯繫上蔡縣、平輿縣。
張艷霞:紀檢組長。分管紀檢監察、效能監察、行風評議,規劃檔案,“四城聯創”工作。分管監察室、規劃檔案館。聯繫確山縣、正陽縣。
周鐵城:副局長。分管規劃執法監察,規劃批後公示及工程施工中的規劃監督管理,違法建設行為的查處和督查工作;村鎮規劃和新農村建設工作;信訪和安全生產工作。分管村鎮科、規劃監察支隊。聯繫西平縣、汝南縣。
吳東升:副局長。分管規劃編制和各項技術管理工作,規劃技術信息工作。分管規劃編制科、市政科、規劃院。聯繫遂平縣、新蔡縣。
王柱本:副調研員。分管城科會,聯繫泌陽縣、驛城區。
工作動態
市規劃局認真組織反腐倡廉集中警示教育參觀活動
2013年9月16日上午,市規劃局組織局黨組成員、局機關各科室及二級單位有關負責人20餘人赴市紀檢監察宣教中心參加反腐倡廉集中警示教育活動,並對全系統開展反腐倡廉集中警示教育活動進行了再部署。
在市紀委的統一組織下,參加教育活動的人員認真觀看了警示教育片《從一把手到階下囚——縣(市區)黨政一把手腐敗犯罪警示錄》,並參觀了反腐倡廉教育展示廳。參觀教育結束後,參加教育的人員進行了熱烈的討論,互相交流了心得體會和感受,大家紛紛表示親身經歷了一堂意義深刻、直觀生動的廉政教育課,思想深處受到了極大的震撼,更加清醒地認識到要加強理論學習,加強世界觀改造,慎用人民賦予的權力,正確處理好權力、金錢、地位的關係,堅守道德防線,把握紀律底線,遠離法律的高壓線。
此次參觀活動是市規劃局加強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倡廉工作、進一步提高黨員幹部拒腐防變能力的舉措之一,通過參觀學習增強了廣大黨員幹部遵紀守法、廉潔自律的意識,為進一步營造局內風清氣正的政治環境起到了積極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