駐韓美軍地位協定

1966年韓美簽訂《駐韓美軍地位協定》(SOFA),並於次年生效。條約實際賦予美軍治外法權。許多韓國人反對這一不平等協定。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駐韓美軍地位協定
  • 簽訂雙方:韓美
  • 簽訂時間:1966年
  • 內容:條約實際賦予美軍治外法權
說明,特別協定,

說明

1966年韓美簽訂《駐韓美軍地位協定》(SOFA),並於次年生效。條約實際賦予美軍治外法權。許多韓國人反對這一不平等協定。1991年開始,美韓雙方著手談判修改協定,但進展不大。朝韓首腦會晤後,韓戰和發生的駐韓美軍殺傷韓國平民及破壞環境事件連續被曝光,引發韓國民眾反美抗議*活動,並強烈要求修改SOFA。據韓輿論調查顯示,四分之三的韓國人贊成讓美軍逐步地全部撤出。在此背景下,2000年底,韓美終就修改協定達成協定,主要內容是將美軍犯罪嫌疑人移交韓方的時間由判決後提前至起訴時,韓國警方可以拘捕美軍殺人、強姦等犯罪嫌疑人,並增加了環保條款等。

特別協定


駐韓美軍費用原由美國負擔,90年代起,美要求韓國分擔費用。1991年1月,韓美簽署費用分擔協定,即“駐韓美軍地位協定特別協定”。此後,韓負擔的費用以年10-15%比例增加。具體情況是:1991:$1.5億,1995:$3.0億,1997:$3.63億,1999:$3.33億,2000:$3.9億,2001:$4.44億,2002:$4.72億。
2006年12月,雙方就2007年後的防衛費分擔達成協定。據此,韓國2007年承擔的防衛費總額為7,255億韓元(1美元約為930韓元),比2006年韓國承擔的防衛費增加6.6%,但少於2004年韓國承擔的7,469億韓元的駐韓美軍防衛費。
韓國在2008年承擔的防衛費將以2007年為標準,根據物價上漲指數進行相應調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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