馮錦錫

馮錦錫

馮錦錫,男,中共黨員,廈門大學,擔任福建元一律師事務所專職律師,兼任福建元一律師事務所黨支部委員、福建省省直律協會員、全國律協會員。

2019年2月20日,被聘任為福建省人民政府入口網站評議員。

2019年4月23日,被福州市司法局、福州市法學會遴選為福州市法律顧問智庫成員。

2019年7月1日,被福州市司法局評為優秀黨務工作者。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馮錦錫
  • 出生地:福建泉州
  • 職業:專職律師
  • 畢業院校:廈門大學
  • 執業專長:刑事辯護
律師簡介,經典案例,

律師簡介

馮錦錫律師以高水平的法學素養、高水準的出庭辯護風格、高標準的辦案質量,成為福建元一律師事務所訴訟類疑難複雜案件的主辦律師之一,專注刑事案件的辯護工作,熟悉公安、檢察院、法院的辦案流程及辯護工作重點,對刑事案件涉及的罪名、證據、量刑等方面可能存在的問題不斷深入研究,進而形成合理有效的辯護思路和意見,切實維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

經典案例

【法院判決無罪案件】
仙遊縣人民檢察院提起公訴的被告人莊某某涉嫌職務侵占、抽逃出資罪一案,馮錦錫律師作為辯護人依法提出認定事實不清、指控證據不足以及法律已變更等無罪辯護意見,要求法院作出無罪判決。最終經仙遊縣人民法院、莆田市中級人民法院審理,判決被告人莊某某無罪。 
【公安撤銷案件】
1、犯罪事實不存在案例:
犯罪嫌疑人肖某某因涉嫌詐欺罪於2016年10月29日被廣州市從化區公安分局刑事拘留一案,馮錦錫律師作為辯護人第一時間介入,提出犯罪嫌疑人未參與犯罪,不構成犯罪的律師意見。最終從化區公安分局聽取律師意見於2016年11月9日撤銷案件,無罪釋放。
2、證據不足案例:
犯罪嫌疑人汪某因涉嫌破壞計算機信息系統罪於2016年11月19日被福州市公安局倉山分局刑事拘留一案,馮錦錫律師作為辯護人介入後,提出指控事實不清、證據不足,不構成犯罪的律師意見。最終倉山區人民檢察院聽取律師意見作出不批准逮捕,福州市公安局倉山分局於2016年12月26日對汪某採取取保候審,於2017年11月21日撤銷案件。
【變更罪名案件】
犯罪嫌疑人徐某某因涉嫌破壞計算機信息系統罪於2015年12月2日被福州市公安局鼓樓分局刑事拘留一案,馮錦錫律師作為辯護人介入後提出犯罪嫌疑人徐某某不存在破壞計算機信息系統,只能按非法控制計算機信息系統罪定性的律師意見。最終鼓樓區人民檢察院聽取律師意見變更罪名,以非法控制計算機信息系統罪提起公訴。
【死刑改判案件】
被告人鄭某某涉嫌故意殺人罪一案,寧德市中級人民法院判處死刑,馮錦錫律師作為二審辯護人提出在案證據存在瑕疵,原判認定事實不清、證據不足,應當發回重審的辯護意見。最終福建省高級人民法院經開庭審理後支持辯護意見,依法作出撤銷原判,發回重審的裁定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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