邛崍市城市管理局城鄉環境治理科工作人員馮立川違規使用公務用車問題。2017年4月,馮立川在結束當日城鄉環境督查工作後,未經批准,私自將公務車輛開回其居住地停放,致使該車輛被盜,造成嚴重經濟損失。馮立川受到留黨察看一年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