馮的苟

人物簡介,違紀通報,

人物簡介

竟成鎮副科級幹部

違紀通報

竟成鎮副科級幹部馮的苟職務侵占案。經查,馮的苟在2004年至2006年擔任竟成鎮樊家井黨支部書記期間,利用職務上的便利,侵占屬村集體所有的拆遷補償款80000元。2014年1月,珠山區人民法院以職務侵占罪判處馮的苟有期徒刑二年零四個月,緩刑四年,並處沒收財產人民幣80000元。2014年11月,經珠山區紀委常委會研究,並報區委常委會批准,給予馮的苟開除黨籍的處分、並下達監察建議書予以辭退。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