馮志生,男,漢族,1964年9月生,廣東省廣州市人,1984年11月參加工作,1989年11月加入中國共產黨,學歷省委黨校研究生(廣東省委黨校哲學專業)。曾任廣東省廣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一級調研員。
2021年4月,馮志生受到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其涉嫌犯罪問題被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違紀違法款項被收繳。
基本介紹
人物履歷,人物事件,審查調查,公開通報,
人物履歷
1984年11月至1997年10月,歷任廣州市公安局政治部見習民警、科員、副科級偵察員、科長;
1997年10月至1999年11月,任廣州市公安局政治部綜合處副處級調研員、基層科科長(其間:1998年8月至1999年11月掛任從化市公安局副局長);
1999年11月至2000年6月,任番禺市公安局政委;
2000年6月至2003年2月,任廣州市番禺區公安分局政委;
2003年2月至2003年3月,任廣州市花都區委常委、區公安分局局長;
2003年3月至2008年10月,任廣州市花都區委常委、區委政法委副書記、區公安分局局長;
2008年10月至2015年6月,任廣州市黃埔區委常委、區委政法委副書記、區公安分局黨委書記、局長;
2015年6月至2015年9月,任廣州市黃埔區政府黨組成員、區公安分局局長;
2015年9月至2018年12月,任廣州市黃埔區副區長、區公安分局局長;
2018年12月至2019年6月,任廣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副巡視員;
2019年6月至2021年4月,任廣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一級調研員。
人物事件
審查調查
2020年12月3日,據廣州市紀委監委訊息:廣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一級調研員馮志生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接受廣州市紀委監委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公開通報
2022年4月,廣州市紀委監委通報六起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典型問題,其中有廣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隊原一級調研員馮志生接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宴請、長期占用下屬單位車輛及私車公養問題。2017年至2020年,馮志生多次接受轄區內企業老闆陳某、鄭某某等人安排的宴請。2008年至2018年,馮志生利用職權長期占用下屬單位的公車供其家人使用,並長期將公車加油卡用於私家車加油,加油費用總計11.14萬元。馮志生還存在其他嚴重違紀違法問題。2021年4月,馮志生受到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其涉嫌犯罪問題被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違紀違法款項被收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