馮志堅(fung chi kin),1956年生,香港協進聯盟成員,中銀國際證券有限公司董事總經理,金銀業貿易場永遠名譽會長,上海黃金交易所國際顧問及馮志堅顧問有限公司董事。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馮志堅
- 國籍:中國
- 出生日期:1956年
- 職務:中華總商會常務會董
人物簡介,人物簡歷,人物觀點,
人物簡介
從事銀行金融業務三十多年,退休前曾任寶生銀行 (於二零零一年合併於中國銀行 (香港)有限公司) 董事副總經理、中銀國際證券公司董事總經理和中銀國際控股公司行政總監。並於一九九八年十月至二零零零年六月曾任香港特別行政區第一屆立法會議員。也曾先後擔任多項重要公職,包括香港聯合交易所副主席、香港期貨交易所董事、香港中央結算公司董事及香港事務顧問 。
人物簡歷
1966年加入香港中銀集團屬下之寶生銀行工作,長期主管黃金外匯交易及資金證券業務,1986年至1994年職位為董事、副總經理
1995年在集團內調升為中銀集團證券有限公司副董事長、總經理,並出任寶生銀行副董事長
1998年至2003年6月先後出任中銀國際證券公司副董事長、總經理和中銀國際控股公司行政總監
1998年10月-2000年6月香港特別行政區第一屆立法會 議員
金銀業貿易場 理事長(2000年7月至2004年6月) 副理事長(1994年7月-2000年6月) 理監事(1990年7月至2004年6月)
香港聯合交易所 副主席(1993/1994、1994/1995及1996/1997) 理事(1991/1997)
香港期貨交易所 董事(1991年6月-1994年10月)
香港中央結算公司 董事(1992年1月-1994年11月)
香港事務顧問 顧問(1995年4月-1997年6月)
中國企業協會證券行業委員會 主任委員(2001年4月-2003年7月) 副主任委員(1999年6月-2001年4月)
上海黃金交易所 國際顧問 (自2002年10月起)
2002年十屆全國人代(港區)候選人
香港交易及結算所有限公司 現貨市場諮詢小組委員(自2000年4月起)
香港協進聯盟 中央常務委員(自1998年12月起)
中華總商會 常務會董(自1996年7月起)
同齡同心慶金禧慈善基金 信託人(1999年起)
香港房地產建築業協進會 副會長(自1997年5月起) 、理事(自1995年起)
人物觀點
馮志堅是上海黃金交易所國際顧問,他是在經易金業舉辦的針對內地商業銀行相關業務部門的“國家註冊黃金分析師培訓班”上發表上述觀點的。馮志堅在課堂上向內地銀行界的學員介紹了香港寶生銀行從事黃金理財業務的成功之道,寶生銀行是上世紀70年代以來香港開展黃金創新業務最為成功的商業銀行。
馮志堅認為,內地商業銀行的黃金業務正處於起步階段,品種單一、缺乏創新、市場規模有限、遠遠不能滿足內地投資者龐大的黃金投資需求,內地商業銀行的黃金業務具有廣闊的發展空間。他認為內地銀行應該允許投資者直接利用其在本行的存款、支票存款等款項開展黃金交易,這樣銀行不僅能夠賺取黃金業務的收入,而且能夠利用黃金業務吸納存款。
馮志堅為內地商業銀行提供了發展黃金創新業務的一些思路,他認為內地銀行應該不僅僅滿足投資者黃金買賣的價差和手續費收入,還應該充分利用銀行自身良好的信譽和經營實力,採取業務創新儘量讓投資者將買入的黃金存在銀行,比如可以縮小買賣價差以刺激投資者交易的興趣等。
當銀行備有充足的黃金存貨後,就可以利用手中的實物黃金開展利潤更為豐富的其他業務,如以現貨交易為基礎的黃金保管業務,利用手中黃金進行更靈活的對沖套利交易和開展黃金借貸業務,提供各種互換(SWAP)交易,例如條塊互換、交收地點互換,交收日期互換等配套業務,只要銀行掌握足夠的黃金頭寸,就可以利用手中之黃金和資金頭寸,開展各種形式的黃金創新業務,增強進競爭力。
馮志堅總結自己幾十年銀行從業經驗,認為銀行要開辦好黃金業務,必須具有嚴格的風險控制和優秀的交易隊伍。銀行必須監控黃金價格波動,對借貸客戶做好風險管理,要及時追補保證金或收回部份貸款,極端情況下要及時“斬倉”(強制性平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