馮其勝,男,漢族,1968年4月出生,吉林蛟河人,1991年8月參加工作,1996年6月加入中國共產黨,在職研究生學歷,曾任吉林市中級人民法院黨組成員、副院長。
2022年7月,馮其勝嚴重違紀違法被開除黨籍和公職。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馮其勝
- 民族:漢族
- 籍貫:吉林蛟河
- 出生日期:1968年4月
人物履歷,人物事件,違紀被查,依法雙開,
人物履歷
2002年9月,任吉林市中級人民法院執行局案件監督處處長、審判員;
2002年11月,任吉林市中級人民法院刑事審判第一庭庭長、審判員;
2006年8月,任磐石市人民法院副院長、代院長;
2006年11月,任磐石市人民法院院長;
2009年4月,任吉林市中級人民法院黨組成員、執行庭庭長;
2010年11月,任吉林市中級人民法院黨組成員、副院長,執行局局長;
2016年4月-2022年7月,任吉林市中級人民法院黨組成員、副院長。
人物事件
違紀被查
2021年11月,據吉林市紀委監委訊息,吉林市中級人民法院黨組成員、副院長馮其勝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接受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依法雙開
2022年7月訊息,經吉林市委批准,吉林市紀委監委對吉林市中級人民法院原黨組成員、副院長馮其勝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馮其勝違反政治紀律,對抗組織審查;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違規收受禮金;違反組織紀律,在函詢時不如實說明問題;違反廉潔紀律,縱容親屬利用其職權謀取私利;違反工作紀律,違規干預和插手司法活動。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在案件審判、執行等方面謀取利益,並收受他人財物,數額特別巨大,涉嫌受賄犯罪;在刑事審判活動中故意違背事實和法律作枉法裁判,涉嫌徇私枉法犯罪。
馮其勝身為司法機關黨員領導幹部,理想信念喪失,宗旨意識淡漠,家風不正,對配偶失管失教、放任縱容;以權謀私,執法犯法,與案件當事人進行不正當交往,大搞權錢交易;司法不公不廉,嚴重損害法官職業形象,且在黨的十八大以後不知止、不收斂、不收手,其行為嚴重違反黨的紀律,構成職務違法並涉嫌受賄犯罪、徇私枉法犯罪,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吉林市紀委常委會議研究並報吉林市委批准,決定給予馮其勝開除黨籍處分;由吉林市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隨案移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