馮仲全

崇州市白頭鎮高筧村村委便民服務員馮仲全履職不到位問題。2017年,高筧村村民委員會舉行換屆選舉,按照選舉辦法要求,候選人必須在3年內未受任何刑事處罰、且未出現過任何違法亂紀行為。時任選舉委員會成員馮仲全具體負責候選人資格的審查登記工作,但其對工作重視不夠,履職不到位,沒有認真審核候選人資格,未發現李某因違反計畫生育政策被處罰款的情況,導致不符合候選人條件的李某被確定為候選人並當選村委會委員,造成了不良影響。2019年2月,馮仲全受到黨內警告處分。李某被責令辭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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