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鹿塘鄉縣黨代表、人大代表、政協委員聯繫基層民眾制度由祿勸人民政府頒布並實施。
導語,正文,
導語
為進一步發揮縣黨代表、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在全鄉各項工作中的依法(民主)監督、參政議政、建言獻策等職能作用,拓寬代表、委員聯繫基層民眾的渠道,為代表、委員及時了解、掌握和反映社情民意提供有效的工作平台,根據《中國共產黨章程》、《中華人民共和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代表法》、《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章程》等規定,結合我鄉實際,制定本制度。
正文
一、縣黨代表、人大代表、政協委員按照區域、職業和界別不同,以便於加強聯繫、聽取民聲為原則,確定具體的聯繫點。
二、以村委會、機關部門為劃分單位,設立代表、委員聯絡諮詢點,定期不定期安排代表、委員接待日,為代表、委員履行職責和開展調查研究提供保障。
三、代表、委員要把各自聯絡諮詢點作為了解掌握民眾心聲和社會熱點難點問題,履行職責的工作平台和提出議案提案的基礎,經常性深入聯繫點開展調查研究,了解村情民意,收集基層民眾對幹部作風建設、最佳化發展環境、提高人民民眾生活水平等方面的意見建議,不斷提高議案、提案質量,為縣委、縣政府和鄉黨委、政府決策提供參考。
四、代表、委員要把聯繫諮詢點作為拓寬公民有序參與政治的渠道,積極探索擴大基層民主的新途徑,充分利用聯繫諮詢點和代表、委員獨特的組織優勢,廣泛聯繫民眾,圍繞事關全縣、全鄉大局和民眾關注的問題,正確引導、協調關係,理順情緒、化解矛盾,維護穩定工作。積極協助黨委、政府開展工作,對疑點難點、議案、提案,可在聯繫諮詢點建立代表、委員約談制,集中各界民眾的意見與呼聲,切實推動重點議案、提案的有效辦理,進一步推動和諧馬鹿建設。
五、代表、委員到各自聯繫諮詢點現場辦公、約談和深入基層,每年不少於四次。每年縣兩會召開之前,代表、委員都必須要到聯繫諮詢點作議案、提案調研。兩會閉幕之後,要及時將會議精神傳達至聯繫點民眾,從而真正架起黨委、政府聯繫民眾的橋樑和紐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