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鞍山市雨山區農業農村水利局

馬鞍山市雨山區農業農村水利局

馬鞍山市雨山區農業農村水利局是馬鞍山市雨山區機構改革組建的新部門,為馬鞍山市雨山區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馬鞍山市雨山區農業農村水利局
  • 性質:政府工作部門
  • 所屬部門:馬鞍山市雨山區人民政府
  • 所屬地區:馬鞍山市雨山區
  • 現任領導:吳繼飛(局長)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現任領導,

主要職責

(一)統籌研究和組織實施全區“三農”工作發展戰略、中長期規劃、年度計畫;負責全區農、牧、漁、水利各行業的管理。
(二)統籌推動發展全區農村社會事業、農村公共服務、農村文化、農村基礎設施和鄉村治理;牽頭組織改善全區農村人居環境;指導全區農業行業安全生產工作。
(三)深化全區農村經濟體制改革,穩定和完善農村基本經營制度;負責農民承包地、農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有關工作;負責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指導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發展和集體資產管理工作;指導農民合作經濟組織、農業社會化服務體系、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建設與發展。
(四)指導鄉村特色產業、農產品加工業、休閒農業和鄉鎮企業發展工作。提出促進大宗農產品流通的建議,培育、保護農業品牌。發布全區農業農村經濟信息,監測分析全區農業農村經濟運行,承擔農業統計和農業農村信息化有關工作。
(五)負責種植業、畜牧業、漁業、農業機械化等農業各產業的監督管理。指導糧食等農產品生產。組織協調菜籃子工程。組織構建現代農業產業體系、生產體系、經營體系, 指導農業標準化生產。負責全區農業機械及其駕駛人的發牌發證工作。配合上級部門做好漁政管理有關工作。
(六)負責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督管理。組織開展農產品質量安全監測、追溯、風險評估。會同有關部門組織實施農產品質量安全國家省、市標準。指導農業檢驗檢測體系建設。
(七)組織農業資源區劃工作。指導全區農用地、漁業水域以及農業生物物種資源的保護與管理,負責全區水生野生動植物保護、耕地及永久基本農田質量保護工作。指導全區農產品產地環境管理和農業清潔生產。指導全區設施農業、生態循環農業、節水農業發展以及農村可再生能源綜合開發利用、農業生物質產業發展。牽頭管理外來物種。
(八)負責全區有關農業生產資料和農業投入品的監督管理。組織全區農業生產資料市場體系建設,監督實施有關農業生產資料和獸藥質量、獸藥殘留限量、殘留檢測方法等國家標準。配合做好執業獸醫管理。
(九)負責全區農業防災減災、農作物重大病蟲害防治工作。指導全區動植物防疫檢疫體系建設,組織、監督動植物防疫檢疫工作,依法發布疫情並組織撲滅。
(十)負責全區農業投資管理。提出全區農業投融資體制機制改革建議。編制農業投資項目建設規劃,提出農業投資規模和方向、扶持農業農村發展財政項目的建議,按規定許可權審批農業投資項目,負責農業投資項目資金安排和監督管理。
(十一)推動全區農業科技體制改革和農業科技創新體系建設。指導全區農業產業技術體系和農技推廣體系建設,組織開展農業領域的高新技術和套用技術研究、科技成果轉化和技術推廣。
(十二)指導全區農業農村人才工作。開展新型職業農民培育、農業科技人才培養和農村實用人才培訓工作。
(十三)負責保障全區水資源的合理開發利用;負責全區生活、生產經營和生態環境用水的統籌和保障;負責節約用水工作;負責水土保持工作;負責落實綜合防災減災規劃相關要求,組織編制洪水乾旱災害防治規劃並指導實施;負責重大涉水違法事件的查處,協調和仲裁跨水事糾紛,指導水政監察和水行政執法;指導水資源管理保護工作;指導水利設施、水域及其岸線的管理、保護與綜合利用;指導監督水利工程建設與運行管理;指導農村飲水安全工程建設管理工作。指導全面推行河湖長制工作。
(十四)負責扶貧開發工作。貫徹落實黨和政府扶貧開發工作方針、政策,研究制定全區扶貧開發的政策、措施,並負責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協調社會各界扶貧工作,指導鄉鎮街道做好農村困難民眾幫扶工作,總結推廣扶貧開發工作中的典型經驗。
(十五)完成區委、區政府及上級部門交辦的其他任務。
(十六)職能轉變
1、統籌實施鄉村振興戰略,深化農業供給側結構性改革,提升農業發展質量,紮實推進美麗鄉村建設,推動農業全面升級、農村全面進步、農民全面發展,加快實現農業農村現代化。
2、加強農產品質量安全和相關農業生產資料、農業投入品的監督管理,堅持最嚴謹的標準、最嚴格的監管、最嚴厲的處罰、最嚴肅的問責,嚴防、嚴管、嚴控質量安全風險,讓人民民眾吃得放心、安心。
3、加強水資源合理利用、最佳化配置和節約保護。堅持節水優先,從增加供給轉向更加重視需求管理,嚴格控制用水總量和提高用水效率。堅持保護優先,加強水資源、水域和水利工程的管理保護,加強河湖管理,全面推進河湖長制,維護河湖健康美麗。堅持統籌兼顧,保障合理用水需求和水資源的可持續利用。
(十七)有關職責分工。
1、區農業農村水利局負責食用農產品從種植養殖環節到進入批發、零售市場或生產加工企業前的質量安全監督管理。食用農產品進入批發、零售市場或生產加工企業後,由區市場監督管理局監督管理。
2、區農業農村水利局負責動物疫病防控、畜禽屠宰環節、生鮮乳收購環節質量安全的監督管理。
3、兩部門要建立食品安全產地準出、市場準入和追溯機制,加強協調配合和工作銜接,形成監管合力。
4、區農業農村水利局指導農村飲水安全工程的建設管理工作;生態環境雨山分局負責飲用水水源保護和水質監測工作;區衛生健康委員會負責落實已建水廠的衛生許可證審查發放和從業人員衛生培訓,負責出廠水、末梢水水質檢測等工作。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主要負責行政事務協調和後勤服務等工作;負責文秘、信息、調研、檔案材料、宣傳(包括學習和精神文明建設與創建等)、檔案、保密、應急管理、機關安全衛生、會議、政務公開、提案(議案)建議辦理、制度建設與執行;組織有關綜合性報告、檔案的起草;負責機關和所屬事業單位機構編制、人事、勞資工作;負責農委系統專業技術職稱評聘與管理工作;負責機關離退休人員的服務管理工作;負責農委系統財政專項資金的使用、監督和管理。
(二)林業管理站
指導和組織農村集體、個人開展各項林業生產經營活動,負責良種壯苗和林苗調度工作;配合主管部門做好造林綠化、封山育林、幼林撫育、中幼林撫育間伐、調查規劃設計,以及造林綠化施工指導監督和作業設計等工作;協助主管部門和政府落實各項森林病蟲害防治責任制,做好病蟲害預防和組織工作;嚴格執行森林採伐限額管理,做好森林採伐設計,嚴格執行森林採伐制度,完善木材流通環節;負責林地保護、開發、利用和監督管理,做好轄區內征占用林地的統計報告工作;做好木材市場管理和野生動物保護工作,嚴格實行木材經營加工許可證和野生動物馴養證管理制度;認真貫徹執行《森林防火條例》,做好森林防火預防和撲救工作,及時查處森林防火案件。並幫助建立和健全護林鄉規民約,協助林權單位組織護林員巡山護林。
(三)農村經營管理站
主要負責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證的登記、發放、檔案管理,土地使用權流轉和矛盾糾紛仲裁,農民負擔監管,農民專業合作指導、培訓,以及對接省、市農經管理部門其它工作等。
(四)農機監理站
負責全區各類農業機械的安全生產宣傳和監督管理工作,加強對農機維修網點的監督管理;負責全區拖拉機和聯合收割機的註冊登記許可及年度檢驗工作;負責全區農機駕駛人和操作人的駕駛證、操作證的申領許可工作;開展農機駕駛及操作人員的安全教育工作;負責全區農機維修網點的經營許可證申領工作;及時完成上級和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五)農技蔬菜站
貫徹執行種植業的政策、法律、法規;依法進行全區種植業的行政管理;制定全區種植業的發展規劃;做好農業病蟲害預報和防治工作;組織開展農業生產資料質量安全監管工作,負責全區種子、農藥、肥料、農膜等農業投入品的質量監測、市場準入和監督管理;做好農產品質量安全生產環節的源頭監管,組織協調農產品“三品一標”認證和農產品質量安全創建工作。
(六)水利水政站
承擔全區防汛抗旱日常工作;組織、協調、監督、指導全區防汛抗旱和水利興修工作,負責水法規宣傳、水資源保護、水土保持監管、水利安全生產、水行政執法和農村飲水安全工程指導等工作。
(七)畜牧水產站
監督和管理全區的動物防疫、檢疫工作;負責獸醫醫政、獸藥藥政和飼料市場管理工作;負責動物產品安全監督管理工作;負責獸醫隊伍建設與管理工作,逐步推行官方獸醫和執業獸醫管理。負責組織全區水產科技成果的推廣;負責全區漁政、漁港的監督管理;參與水產業建設及其無公害、綠色產品項目的立項、審查、申報和組織實施管理工作;協助監督水產品的質量標準;協調指導水產業服務體系建設,參與水產業的經濟體制改革,指導水產品的開發;負責水生野生動物資源的保護;協助管理水上安全,負責水產統計、宣傳、信息工作。

現任領導

局長:吳繼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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