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鞍山市衛生和計畫生育委員會

馬鞍山市衛生和計畫生育委員會是馬鞍山市地方人民政府主管衛生和計畫生育的政府機構。

發展沿革,主要職責,

發展沿革

馬鞍山市衛生和計畫生育委員會在馬鞍山市機構改革組建中被整合組建為馬鞍山市醫療保障局。

主要職責

根據市編委《關於印發<馬鞍山市衛生和計畫生育委員會主要職責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規定>的通知》和市委辦《關於印發<馬鞍山市市、區工商質監食藥監管理體制改革方案>的通知》精神,衛生和計畫生育委員會的主要職責是:
1、貫徹執行黨和國家衛生工作方針政策、法律法規;擬定全市衛生改革發展的目標規劃和政策措施,統籌協調全市衛生資源配置,依法對各級各類醫療衛生機構和醫療衛生人員實施準入許可與監督管理。
2、貫徹執行國家基本藥物制度和國家藥物政策,組織實施藥品法典、國家基本藥物目錄和基本藥物採購、配送、使用的政策措施。
3、依據衛生法律法規,監督管理傳染病防治和職業衛生、環境衛生、學校衛生、放射衛生、公共場所和飲用水衛生,負責衛生行政複議和對衛生執法的監督,宣傳、普及衛生法律法規知識。
4、負責醫療機構醫療服務的行業監督管理,建立醫療機構醫療服務評價和監督體系。
5、制定醫學科教發展規劃,組織衛生科技攻關、成果鑑定、技術開發和成果推廣;開展繼續醫學教育,指導實施醫學重點專科建設,培養衛生技術人才。
6、負責做好食品安全風險評估等工作,並會同食品藥品監管等部門,實施食品安全風險監測方案。
7、負責疾病預防控制工作,制定實施重大疾病的防治規劃,落實免疫規劃及政策措施,協調有關部門對重大疾病實施防控與干預。
8、研究擬定農村衛生、社區衛生、婦幼衛生髮展規劃和政策措施,指導基層衛生服務體系建設,負責婦幼保健、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的綜合管理和監督。
9、貫徹落實中醫、中醫中藥結合、中西醫結合的方針、政策,制定全市中醫藥發展規劃,推進中醫藥的繼承與創新。
10、研究擬定全市衛生人才發展規劃,建設與管理全市衛生專業技術隊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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