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鞍山市衛生健康委員會

馬鞍山市衛生健康委員會

馬鞍山市衛生健康委員會是馬鞍山市人民政府下設職能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馬鞍山市衛生健康委員會
  • 辦公地址:馬鞍山市映翠路360號
  • 機構屬性:政府下設職能部門
  • 現任主任:孫信濱
機構職責,內設機構,現任領導,所獲榮譽,

機構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省衛生健康、中醫藥事業發展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標準規劃。起草有關規範性檔案,擬訂政策規劃,依法制定有關地方技術規範。貫徹落實新時代黨的衛生健康工作方針,全面加強黨的建設,指導全市醫療機構加強黨建工作。統籌規劃全市衛生健康資源配置,指導全市區域衛生健康規劃的編制和實施。制定並組織實施推進衛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和公共資源向基層延伸等政策措施。
(二)協調推進深化全市醫藥衛生體制改革,研究提出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重大政策、措施的建議。組織深化全市公立醫院綜合改革,推進管辦分離,健全現代醫院管理制度,制定並組織實施推動衛生健康公共服務提供主體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樣化的政策措施,提出醫療服務和藥品價格政策的建議。
(三)制定並組織落實全市疾病預防控制規劃、免疫規劃以及嚴重危害人民健康公共衛生問題的干預措施。負責衛生應急工作,組織指導全市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預防控制和各類突發公共事件的醫療衛生救援。
(四)組織擬訂並協調落實應對人口老齡化政策措施,負責推進老年健康服務體系建設和醫養結合工作。
(五)貫徹落實國家、省級藥物政策和基本藥物制度,開展藥品使用監測、臨床綜合評價和短缺藥品預警,提出基本藥物價格政策的建議。組織開展食品安全風險監測評估,執行食品安全地方標準。
(六)負責職責範圍內的職業衛生、放射衛生、環境衛生、學校衛生、公共場所衛生、飲用水衛生等公共衛生的監督管理,負責傳染病防治監督,健全衛生健康綜合監督體系。牽頭落實《菸草控制框架公約》。
(七)制定全市醫療機構、醫療服務行業管理辦法並監督實施,建立醫療服務評價和監督管理體系。會同有關部門實施衛生健康專業技術人員資格標準。制定並組織實施醫療服務規範、地方標準和衛生健康專業技術人員執業規則、服務規範。
(八)負責計畫生育管理和服務工作,開展人口監測預警,研究提出人口與家庭發展相關政策建議,貫徹執行計畫生育政策。
(九)指導全市衛生健康工作,指導基層醫療衛生、婦幼健康服務體系和全科醫生隊伍建設。推進衛生健康科技創新發展。
(十)負責全市醫療機構幹部病房的業務管理,承擔重要會議與重大活動的醫療保健有關工作。
(十一)承擔中醫醫療、預防、保健、康復及臨床用藥等監督管理責任。負責監督和協調醫療、研究機構的中西醫結合工作,組織開展中藥資源普查,促進中藥資源的保護開發和合理利用,承擔保護瀕臨消亡的中醫診療技術和中藥生產加工技術責任,組織開展中醫藥推廣、套用和傳播工作。
(十二)指導市計畫生育協會的業務工作。
(十三)承擔市愛國衛生運動委員會、市政府防治愛滋病工作委員會、市政府地方病防治工作領導小組、市深化醫藥衛生體制綜合改革試點工作領導小組的日常工作。
(十四)完成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內設機構

1.辦公室(行政審批辦公室)。綜合協調機關政務工作;負責機關日常運轉工作;承擔重要文稿起草工作;承擔全市衛生健康工作年度目標責任檢查考核工作;承擔安全、保密、綜治、信訪、政務公開等工作;組織協調人大議案、建議和政協提案的辦理工作。承擔行政審批事項的辦理與組織協調工作。
2.組織人事科。擬訂全市衛生健康人才發展政策並組織實施;承擔機關及直屬單位的人事管理、機構編制、隊伍建設、離退休幹部管理和統戰等工作;負責衛生健康系統表彰獎勵工作;承擔衛生健康專業技術人員資格準入、職稱考試和評審工作;承擔機關及直屬單位人員的出國(境)有關工作。
3.規劃信息與健康發展科。貫徹落實健康安徽戰略,承擔健康城市建設試點工作;擬訂全市衛生健康事業中長期發展規劃並落實,協調衛生健康各項專項規劃的編制與落實;指導全市衛生健康服務體系及信息化建設;建立健全全市社會辦醫政策體系;承擔衛生健康統計工作,參與全市人口基礎信息庫建設;組織實施大型醫用裝備配置管理辦法和標準;組織開展愛國衛生運動工作,牽頭落實《菸草控制框架公約》;承擔市健康城市建設領導小組辦公室和市愛國衛生運動委員會的日常工作。
4.財務科。承擔機關和預算管理單位預決算、財務資產管理和內部審計工作,提出醫療服務和藥品價格政策的建議,指導、監督社會撫養費管理;負責衛生民生工程工作。
5.法規監督科。參與擬定衛生健康規範性檔案,承擔規範性檔案合法性審核以及行政複議、行政應訴等工作。承擔公共衛生、醫療衛生等綜合監督工作,查處醫療服務市場違法行為。負責職業衛生、放射衛生、環境衛生、學校衛生、公共場所衛生、飲用水衛生、傳染病防治等公共衛生的監督管理,完善綜合監督體系,指導規範執法行為。執行職業衛生、放射衛生相關政策、標準。開展重點職業病監測、專項調查、職業健康風險評估和職業人群健康管理工作。協調開展職業病防治工作。
6.醫改科。承擔全市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具體工作,研究提出深化醫藥衛生體制綜合改革的規劃、政策和措施建議,承擔市深化醫藥衛生體制綜合改革試點工作領導小組日常工作;承擔組織推進公立醫院綜合改革工作。
7.疾控應急科(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理辦公室)。擬訂全市重大疾病防治規劃、免疫規劃和嚴重危害人民健康的公共衛生問題干預措施並組織實施,完善疾病防控體系,負責公共衛生領域風險評估、防範與化解,承擔傳染病疫情信息發布工作。擬訂血吸蟲病等地方病防治工作的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指導縣區開展地方病防治工作,完善地方病防控體系,防止和控制地方病發生和疫情蔓延。執行食品安全地方標準,開展食品安全風險監測、評估和交流。承擔全市衛生應急、緊急醫學救援和防疫處理工作,組織編制專項預案,承擔預案演練的組織實施和指導監督工作。指導和推進全市衛生健康系統應急體系和能力建設,發布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置信息。承擔市政府地方病防治領導小組、市政府血吸蟲病防治工作領導小組、市政府防治愛滋病工作委員會的日常工作。
8.醫政醫管科(藥政科)。制定全市醫療機構、醫療技術套用、醫療質量、醫療安全、醫療服務、采供血機構管理、醫德醫風和行風建設等有關地方規範、地方標準並監督實施,制定衛生健康專業技術人員執業規則、服務規範並組織實施,推進全市護理、康復事業發展。擬訂全市公立醫院運行監管、績效評價和考核制度,負責多元化辦醫工作。負責全市各級醫療機構幹部病房的業務管理,承擔重要會議與重大活動的醫療保健有關工作。貫徹落實國家、省藥物政策和基本藥物制度,執行國家藥典和國家基本藥物目錄。開展藥品使用監測、臨床綜合評價和短缺藥品預警,提出基本藥物目錄藥品生產鼓勵扶持政策的建議。指導全市醫療機構加強黨建工作。
9.基層衛生與婦幼健康服務科。負責全市農村衛生、社區衛生、婦幼衛生工作,擬訂全市基層衛生健康政策、規劃、規範並組織實施,指導全市基層衛生健康服務體系建設和鄉村醫生管理工作。擬訂婦幼衛生健康政策、標準和規範,推進婦幼衛生健康服務體系建設,指導婦幼衛生、出生缺陷防治、嬰幼兒早期發展、人類輔助生殖技術管理和生育技術服務工作,依法規範計畫生育藥具管理工作。
10.宣傳科教科。擬訂衛生健康科技發展規劃及相關政策並組織實施;承擔實驗室生物安全監督工作。組織開展住院醫師、專科醫師培訓等畢業後醫學教育和繼續醫學教育工作,負責全科醫生工作,協同指導醫學院校教育。組織開展衛生健康宣傳、健康教育健康促進活動,指導全市衛生健康宣傳網路建設;承擔衛生健康社會宣傳、科學普及、新聞發布工作。承擔全市衛生健康工作領域國際交流與合作、對外宣傳、援外工作,開展與港澳台地區的交流與合作。
11.老齡健康科(健康產業促進科)。組織擬訂並協調落實應對老齡化的政策措施。組織擬訂醫養結合的政策、標準和規範,建立和完善老年健康服務體系。承擔市老齡工作委員會的具體工作。負責健康產業規劃、政策制定和實施工作。
12.人口監測與家庭發展科。承擔全市人口監測預警工作並提出人口與家庭發展相關政策建議,貫徹執行生育政策,建立和完善計畫生育特殊家庭扶助制度;承擔市計畫生育工作領導小組日常工作。
13.中醫藥發展與服務管理科。擬訂並實施市中醫藥事業發展規劃,參與擬訂中藥產業發展規劃和產業政策。執行中醫藥地方性法規規章;擬訂全市中醫藥工作的管理辦法、規章和技術標準,指導中醫醫療機構的改革;對中醫醫療、預防、保健、康復、護理及臨床用藥等實施監督管理,組織實施中醫、中西醫結合醫療機構及其技術套用的管理規範和技術標準,對其他醫療機構的中醫藥業務進行指導。規範中醫醫療服務秩序,督促做好重大中醫醫療違法案件查處工作。組織協調中醫藥科學研究和技術開發,管理和組織實施中醫藥重點科研項目,促進中醫藥科技成果的轉化、套用和推廣。承擔中醫藥師承教育和相關人才培訓工作。組織開展中藥資源普查工作。指導中醫醫療機構加強黨建工作。
14.機關黨委。統攬黨建和黨風廉政建設工作,負責意識形態、精神文明等工作,指導全市衛生健康單位黨建工作。負責機關及直屬單位黨群工作。

現任領導

馬鞍山市衛生健康委主任:孫信濱
馬鞍山市衛生健康委黨委委員 老齡辦主任:李衛明
馬鞍山市衛生健康委員會黨委委員、市紀委監委駐市衛生健康委員會紀檢監察組組長:程根
馬鞍山市衛生健康委副主任:黃英俊
馬鞍山市衛生健康委黨委書記:楊榮明
馬鞍山市衛生健康委三級調研員:王 浩
馬鞍山市衛生健康委四級調研員:王 軍
馬鞍山市衛生健康委黨委委員、工會主席:汪國銀
馬鞍山市衛生健康委黨委委員、副主任:方金勇
馬鞍山市衛生健康委三級調研員:張四維
馬鞍山市衛生健康委黨委委員、市愛衛辦主任:查玉立

所獲榮譽

2020年12月,被授予“安徽省抗擊新冠肺炎疫情先進集體”稱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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