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鞍山市花山區教育局

馬鞍山市花山區教育局

馬鞍山市花山區教育局是馬鞍山市花山區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

主要職責

  (一)貫徹國家教育方針,執行國家、省、市的政策和法律、法規、規章,結合本區經濟和社會發展的實際,擬訂並實施教育事業的發展規劃。
(二)規劃本區學校布局,負責城鄉教育一體化工作,促進教育公平,安排學校基本建設項目,組織實施校安工程,全面推進學校標準化建設。
(三)指導本區教育系統的思想政治工作、德育工作、精神文明建設和安全教育工作,統籌體育衛生與藝術教育工作、國防教育工作;規劃、指導教育教學改革和教育科研工作;落實上級部門關於基礎教育教學改革的基本要求,全面實施素質教育。
(四)管理和指導區各中國小校教育行政幹部隊伍建設,組織協調開展教師、幹部繼續教育和培訓工作;負責國中、國小、幼稚園教師資格認定和初級職務評聘管理工作;指導學校實施內部管理體制改革。
(五)加強學前教育和基礎教育管理;負責中國小學籍管理和施教區的確定;指導學校人事制度、分配製度改革工作;完善民辦教育機構管理辦法,促進民辦教育健康發展。
(六)積極籌措教育經費,繼續實施義務教育經費保障機制改革方案;與區財政局共同安排教育費附加使用項目,並提出實施方案,貫徹執行區政府關於《教育費附加使用管理辦法》,嚴格管理使用好專項經費。
(七)依照省、市制訂的辦學評估標準,對區屬學校的管理水平、教育教學質量進行監督、檢查、評估、指導。
(八)指導開展校務公開,增強工作透明度;加強行風建設,嚴格制止學校亂收費,進一步規範辦學行為。
(九)負責全區語言文字規範化、標準化的宣傳、指導、研究和推廣工作。
(十)承辦區委、區政府及上級教育部門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下屬事業編制二級機構1個:教研室
  直屬事業單位有:七中教育集團(含十九中校區)、八中教育集團(含八中東校區)、九中、十一中、實驗中學、金瑞中學、湖東路二小、湖東路四小、和平樓國小、健康路國小、采秣國小教育集團(含微山校區)、東苑國小教育集團(含霍里校區)、王家山國小、師苑國小、西湖花園國小、馮橋國小、濮塘中心國小、珍珠園國小教育集團(含桃源校區)、師範附小教育集團(含東方城校區)、實驗國小教育集團(含綠地校區)、鐘村國小、新都國小教育集團、金玉蘭國小、幸福路國小、新工房國小、金瑞國小、市一幼、珍珠園幼稚園和金瑞新城幼稚園。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