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鞍山市花山區應急管理局

馬鞍山市花山區應急管理局

馬鞍山市花山區應急管理局,是馬鞍山市花山區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馬鞍山市花山區應急管理局
  • 所屬部門:馬鞍山市花山區人民政府
  • 所屬地區:馬鞍山市花山區
  • 現任領導:李大剛(局長)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現任領導,

主要職責

  1、貫徹執行國家、省、市安全生產工作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指導協調全區應急管理、安全生產工作,分析和預測全區安全生產形勢,發布應急管理、安全生產信息,組織制定、實施本區有關應急管理、安全生產的綜合性規定、應急管理、安全生產工作的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協調解決應急管理、安全生產工作中的重大問題。
  2、承擔區應急管理、安全生產綜合監督管理責任。依法行使綜合監督管理職權,指導協調、監督檢查區政府安委會有關成員單位安全生產工作,監督考核並通報安全生產控制指標執行情況,監督事故查處和責任追究落實情況。
  3、承擔工礦商貿企業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責任。按照分級、屬地原則,依法監督檢查工礦商貿生產經營單位貫徹執行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情況及其安全生產條件和有關設備(特種設備除外)、材料、勞動防護用品的安全生產管理工作。
  4、負責非煤礦山、危險化學品的行業管理。負責轄區內非煤礦山、危險化學品、煙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綜合安全監督管理工作。
  5、組織、指導全區安全生產宣傳教育工作,組織安全生產監督管理人員的安全培訓;
  6、監督執行國家工礦商貿行業安全生產標準和規程;監督檢查危險源監控和安全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工作,並負責向市安全監管局申請安全專項驗收工作、勞動防護工作和重大危險源監控、重大事故隱患的整改工作,依法查處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的工礦商貿生產經營單位。
  7、負責組織區政府安全生產大檢查和專項督查;根據區政府授權,依法組織協調一般事故調查處理和辦理結案工作,監督事故查處和責任追究落實情況。
  9、負責組織指揮和協調安全生產應急救援工作,綜合管理全區生產安全傷亡事故和安全生產行政執法統計分析工作。
  10、負責監督檢查職責範圍內新建、改建、擴建工程項目的安全設施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產使用情況。
  11、依法監督檢查非煤礦山行業的生產經營單位貫徹執行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情況極其安全生產條件、設備設施安全;依法監督檢查和落實非煤礦山企業“三同時”制度。督促非煤礦山企業開展安全生產標準化達標創建工作;參與非煤礦山行業事故的調查處理,並監督事故查處的落實情況。
  12、指導協調和監督全區安全生產行政執法工作。
  13、承擔區政府安全生產委員會(安委辦)的具體工作。
  14、承辦區委、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現任領導

局長:李大剛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