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鞍山市城市管理局

馬鞍山市城市管理局

馬鞍山市城市管理局是馬鞍山市人民政府下設職能部門,辦公地址為馬鞍山市慈湖河路996號。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馬鞍山市城市管理局
  • 辦公地址:馬鞍山市慈湖河路996號
  • 現任局長張建民 
  • 機構屬性:政府下設職能部門
機構職責,內設機構,現任領導,所獲榮譽,

機構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省、市關於城市管理和城市管理行政執法方面的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根據相關法律法規等研究擬訂全市城市管理和綜合執法的有關標準、制度和辦法,並組織實施;編制城市管理總體規劃、中長期發展規劃和市容、環衛、園林的專項規劃及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
(二)負責全市城市管理和綜合執法的組織指導、統籌協調、監督檢查、考核考評;承擔特殊區域、重大活動保障和重大案件的查處;負責制定城市管理和行政執法工作規範,監督城市管理綜合執法人員依法行政。
(三)負責全市環境衛生和園林綠化養護管理工作的督促指導、綜合協調、督導考核等工作。根據職責分工,負責職責範圍內環境衛生和園林綠化養護管理工作。
(四)負責市建成區戶外廣告設定、門頭牌匾及沿街外立面裝修(飾)、空中線纜(弱電)治理、棚、亭等城市家具等公共空間秩序管理工作。
(五)負責城市焚燒瀝青塑膠垃圾污染管理、露天燒烤污染環境保護管理工作。
(六)負責非機動車停放交通管理工作。
(七)負責城區內澇、道路清融雪、以及園林綠化的應急保障和應急指導工作。
(八)負責建成區數字城管系統的建設並指導督促縣(博望區)、開發園區平台建設工作;負責全市數字城管系統的運行管理、綜合協調、督導考核等工作。
(九)根據市本級城市管理經費預算資金安排,編制資金計畫並負責資金的使用管理。
(十)參與涉及城市管理的新建、改建項目、公共場所建設項目的審批、驗收和移交工作。
(十一)完成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負責機關日常運轉工作。負責制定機關各項制度。承擔文電處理、信息、統計、檔案、信訪、綜治維穩、安全生產、目標考核、招商引資、安全保密、後勤保障、政務公開工作。負責局領導參加的各類會議組織安排會務工作。負責重要事項、領導批示件、會議決議事項辦理情況的督辦和重要檔案、文稿的起草工作;牽頭負責人大議案、政協提案辦理工作;按照市級有關要求,做好服務企業工作。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二)政策法規科
負責城市管理領域政策法規的調查研究;組織擬訂城市管理領域規範性檔案,負責行政執法案件的審查;負責律師駐隊工作;牽頭起草城市管理和綜合執法相關標準和設計執法流程;負責城市管理領域權責清單的動態調整工作;承擔規範性檔案的合法性審查、行政複議、行政應訴工作。組織開展城市管理領域法律法規的宣傳教育、行政執法聽證工作,擬訂局系統普法規劃、計畫並組織實施。負責局系統人員的法律、法規培訓教育工作。負責對系統內執法人員按時換證、年檢等事務性工作。負責城市管理領域社會信用誠信體系建設工作。指導全系統依法行政工作。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三)計畫財務科
制定有關財務會計制度。組織編報落實全局年度財務預決算並實行政務公開。承擔國家和省、市財政安排的工作經費、專項資金的管理工作。會同業務科室做好各項行政性收費及專項收費的征管工作。負責局機關勞資、財務、資產管理工作。負責對局屬事業單位的財務和國有資產管理進行指導、監督。負責全局財務內部審計工作。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四)組織人事科(宣傳科)
負責局系統黨建、黨風廉政、政風行風、機關效能工作;負責機構編制、人事管理工作;承擔政風行風上線工作。按照幹部管理許可權,負責幹部的培養、選拔、考核和管理工作;負責專業技術人員職稱管理工作;負責局機關離退休人員的服務管理工作;組織指導全市城市管理系統教育培訓工作;負責局系統鄉村振興有關工作。
負責局系統意識形態及精神文明建設工作。負責局黨委理論學習中心組日常工作;承擔城管系統外宣工作,組織協調重大宣傳、演出活動,選樹城管工作先進典型;負責城管微信公眾號等的建設及運行維護工作;牽頭負責輿情監控、應對及引導工作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五)行政審批科
負責行政審批事項的受理、審核以及相應的許可證件、批覆等發放工作。負責協調和督辦城市管理領域行政審批工作。負責局駐政務服務中心視窗的運行與管理。負責擬定行政審批相關規章制度。負責行政審批檔案管理、移交及信息統計、報送工作。統籌局系統“四最”營商環境創建工作;落實“證照分離”改革相關工作;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六)環衛管理科(工程管理科)
統籌安排局“四合一項目建設”計畫編制並督促推進;負責工程建設重大問題的協調;指導擬訂城市環境衛生髮展規劃、年度計畫、相關標準和實施細則;負責指導全市環衛作業任務量的核定,統籌城市管理領域生態環境突出問題的相關工作;指導生活垃圾、建築垃圾、工程渣土、餐廚廢棄物的監督管理工作;指導全市建築垃圾、工程渣土資源化利用工作;指導全市生活垃圾分類工作;指導環衛作業市場化工作;指導環境衛生有關特許經營項目的實施;落實鄉村振興戰略,指導農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承擔河長制辦公室相關工作;統籌國家衛生城市、健康城市創建相關工作;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七)市容園林科(亮化管理辦公室)
指導擬訂城市市容、園林綠化及城市亮化的發展規劃、年度計畫、相關標準和實施細則;指導全市園林綠化養護作業任務量的核定,負責指導全市戶外廣告、城市家具、城市亮化工作;指導園林綠化養護作業市場化工作;對園林綠化建設管理及城市亮化等工作實施監督考核;統籌國家園林城市、森林城市、雙擁模範城市創建相關工作;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八)數字城管科
負責建成區數字城管系統的建設並指導督促縣、開發園區平台建設工作;負責建立、健全數字城管監督考評、指揮協調相關機制;負責平台日常運行;負責疑難事項的梳理甄別,做好複雜區域、複雜事件、部件確權以及重大緊急案件跟蹤管理工作;統籌全國文明城市創建工作;承擔市城管委辦公室日常工作,協助城管委及其辦公室領導處理城市管理領域重大事項、重大問題;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現任領導

馬鞍山市城市管理局黨委書記、局長:張建民
馬鞍山市城市管理局黨委委員、副局長:朱鳳財
馬鞍山市城市管理局黨委副書記、副局長:張文祥
馬鞍山市城市管理局黨委委員、副局長:唐學才
馬鞍山市城市管理局黨委委員、副局長:楊桂平
馬鞍山市城市管理局二級調研員:徐選誼
馬鞍山市城市管理局三級調研員:邢志剛
馬鞍山市城市管理局四級調研員:何兵
馬鞍山市城市管理局四級調研員:王行虎

所獲榮譽

2019年11月,獲得“馬鞍山市長江生態環境突出問題整改工作先進集體”稱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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