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達加斯加共和國憲法是現行憲法。1992年8月19日通過“第三共和國憲法”,經1995年9月、1998年3月和2007年4月三次修訂。憲法賦予總統直接任命總理、解散議會的權力,任期5年,可連任兩屆,由直接選舉產生;國民議會和參議院均需三分之二的多數方可中止總統權力;地方政權實行自治。
馬達加斯加共和國憲法是現行憲法。1992年8月19日通過“第三共和國憲法”,經1995年9月、1998年3月和2007年4月三次修訂。憲法賦予總統直接任命總理、解散議會的權力,任期5年,可連任兩屆,由直接選舉產生;國民議會和參議院均需三分之二的多數方可中止總統權力;地方政權實行自治。
馬達加斯加民主共和國憲法是1975年12月21日由全民投票通過,31日正式頒布施行。共有11章118條。憲法規定馬達加斯加民主共和國是建立在社會主義和民主的社團——福科諾洛納(即村社)基礎上的囯家。勞動人民享有國家主權的全部權力。主要生產...
馬達加斯加共和國(The Republic of Madagascar),簡稱馬達加斯加。是位於印度洋西部的非洲島國,隔莫三比克海峽與非洲大陸相望。馬達加斯加島全島由火山岩構成,作為非洲第一、世界第四大的島嶼,國土面積59.2萬平方公里 (包括周圍島嶼) ,...
加納共和國憲法 加彭共和國憲法 辛巴威共和國憲法 喀麥隆共和國憲法 葛摩聯盟憲法 象牙海岸共和國憲法 肯亞憲法 萊縈托憲法 賴比瑞亞人民共和國憲法 盧安達共和國憲法 馬達加斯加共和國憲法 馬拉威共和國憲法 模里西斯共和國憲法 茅利塔尼亞...
馬達加斯加獨立日為6月26日。1960年6月26日宣布獨立(獨立日即國慶日),成立馬達加斯加共和國。簡要概述 馬達加斯加,全稱馬達加斯加共和國(The Republic of Madagascar, La Republique De Madagascar),意為“馬爾加什人的國家”。位於印度洋...
1958年10月14日,馬拉加西共和國成立,是法蘭西共同體(Communautéfrançaise)內的自治共和國。1959年,臨時政府完成使命,憲法誕生。1960年6月26日,馬拉加西完全獨立。1975年12月21日,改國名為馬達加斯加民主共和國。1991年政局劇烈動盪...
1975年12月21日,改國名為馬達加斯加民主共和國,亦稱第二共和國。1992年8月19日,馬舉行全民公投,通過“第三共和國憲法”,改國名為馬達加斯加共和國。房屋特色 馬達加斯加人的屋舍建築與非洲大陸迥然不同,卻與東南亞地區的屋舍建築極其...
1958年成為法蘭西共同體內的自治共和國。1960 年6月26日宣布獨立,成立馬達加斯加共和國。1975年12月21日改國名為馬達加斯加民主共和國。1991年政局劇烈動盪。1992年8月,全國公民投票通過第三共和國新憲法,恢復原國名。1997年2月,迪迪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