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紹爾群島國旗啟用於1979年5月1日,國旗呈長方形,長寬之比約為19:10。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馬紹爾群島國旗
- 啟用於:1979年5月1日
- 呈:長方形
- 長寬之比:約為19:10。
- 白色太陽:象徵馬紹爾群島居於赤道以北
國旗旗地為藍色,一道橙、白相間的放射狀條帶沿對角線自左下角至右上角將國旗分成上、下兩部分,下窄上寬;彩條象徵橫越地球的赤道。
彩條上方有一輪代表馬紹爾群島的白色太陽,象徵馬紹爾群島居於赤道以北的地理位置。太陽放射24道光芒,代表馬紹爾群島國土上的24個大小島嶼;太陽上呈東西南北方向交叉的4個長角是十字的變形,體現該國居民對基督教的虔誠信仰。旗地的藍色象徵太平洋,白色與橙色則分別象徵光明和財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