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爾康市農業畜牧局

馬爾康市農業畜牧局,為四川省阿壩州馬爾康市行政機關。

辦公地址,機構職能,

辦公地址

馬爾康市馬爾康鎮達薩街三段嘉絨印象712號

機構職能

市農牧局貫徹落實黨中央關於“三農”工作的方針政策和省委、州委、市委的決策部署,在履行職責過程中堅持和加強黨對“三農”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
(一)貫徹執行國家有關種植業、畜牧業、漁業、農業機械化、農墾等農業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擬訂全市農牧和農村經濟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推進農業依法行政。
(二)擬訂深化全市農村經濟體制改革和鞏固完善農村基本經營制度的政策措施。負責農民承包地、農村宅基地管理和改革有關工作。負責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指導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發展、集體資產和財務管理工作。擬訂農業產業化經營的發展規劃與政策並組織實施,指導農民合作經濟組織、農業社會化服務體系、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建設與發展。指導、監督減輕農民負擔工作。
(三)組織開展全市農產品質量安全的監督管理,組織擬訂農產品質量地方標準並會同有關部門組織實施,負責農產品質量安全監測,依法組織實施符合安全標準的農產品生產基地認定、產品認證和監督管理。
(四)制定全市農業科研、農技推廣的規劃、計畫並組織實施,組織市級農業科技創新體系、農業產業技術體系建設。負責農業植物新品種保護、農業轉基因生物的安全監督管理;負責全市國有農場土地的保護、利用和管理,指導國有農場的改革與發展。
(五)負責全市農業投資管理。提出農業投融資建議,編制中央、省級、州級、市級投資安排的農業投資項目建設方案,提出農業投資規模和方向、扶持農業農村發展財政項目的建議,負責農業投資項目資金安排和監督管理。引導農牧業產業結構合理調整,農牧業資源合理配置和農產品品質改善;組織開展農田水利、農業綜合開發,農田整治等項目的申報立項和實施;負責農產品的質量監督、認證、管理和新品種保護工作。參與農資市場秩序的整頓和規範農資打假工作;承擔漁政管理職責。
(六)組織開展全市農業資源區劃和資源保護工作。指導農用地、漁業水域以及農業生物物種資源的保護與管理,負責水生野生動植物保護、耕地及永久基本農田質量保護工作。負責農村能源建設和資源環境工作。指導農產品產地環境管理和農業清潔生產,提出劃定農產品禁止生產區域的建議,指導設施農業、生態循環農業、節水農業發展以及農村可再生能源綜合開發利用、農業生物質產業發展。
(七)負責全市有關農業生產資料和農業投入品的監管。組織農業生產資料市場體系建設,承擔農作物種子(種苗)、食用菌種、飼草良種、種畜禽、水產苗種、農藥、獸藥(漁藥)、飼料、飼料添加劑等農業生產資料的監督管理職責,牽頭負責“瘦肉精”監督管理工作。監督管理獸醫醫療器械、肥料。參與制定有關農業生產資料地方標準並監督實施,會同有關部門監督實施農業生產資料國家標準。參與制定獸藥(漁藥)殘留限量和殘留檢測方法地方標準並按規定發布。組織獸醫醫政、獸藥(漁藥)藥政藥檢工作,負責執業獸醫和畜禽屠宰行業管理。
(八)負責全市農業防災減災、農作物重大病蟲害防治工作。指導動植物防疫檢疫體系建設,組織監督管理市內動植物防疫檢疫工作,發布疫情並組織撲滅。組織植物檢疫性有害生物普查。牽頭管理外來農業物種,監測、核查、發布農業災情,組織種子、種苗、化肥、獸藥(漁藥)等農業生產救災物資的儲備和調撥,提出生產救災資金安排建議,指導緊急救災和災後生產恢復。開展動物防疫、檢疫、生豬屠宰和獸藥、飼料生產技術服務;監管牧草種子質量,提供優良牧草種子和牧草栽培等技術服務;負責種畜禽監督管理工作,畜種資源保護;推廣畜禽優良品種和畜禽繁育、飼料新技術。
(九)制定全市農業產業機械化、智慧型化、數位化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組織開展農業機械重大技術攻關和關鍵技術開發、引進、示範和推廣農業機械新技術、新機具,指導全市農業機械基礎設施的規劃建設和管理工作。指導設施農業、機電提灌、機耕道等基礎設施建設。承擔農業機械化使用安全監管職責。
(十)落實鄉村振興戰略方針政策,統籌實施鄉村振興戰略,牽頭組織改善全市農村人居環境。統籌推動發展農村社會事業、農村公共服務、農村文化、農村基礎設施和鄉村治理。指導農業遺產的保護傳承和開發利用。指導農村精神文明和優秀農耕文化建設。
(十一)指導全市農業農村人才工作。制定農業農村人才隊伍建設規劃並組織實施,指導農業教育和農業職業技能開發,指導新型職業農民培育、農業科技人才培養和農村實用人才培訓工作。
(十二)承擔職責範圍內的安全生產、職業健康、生態環境保護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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