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爾他金融服務局

馬金融服務局於2002年成立,從中央銀行手中接管了制定商業銀行管理規章、營業牌照發放和監管等項權利,是商業銀行的監管部門,同時也是保險業和其他金融機構的監管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馬爾他金融服務局
  • 外文名:Malta Financial Service Authority
  • 法案文獻:《保險商業法案》
  • 時間:2002年
簡介,監管範圍,商業銀行的監管,商業存款保護制度,保險業的監管,

簡介

馬爾他金融服務局(Malta Financial Service Authority)

監管範圍

商業銀行的監管

除制訂商業銀行管理規章、發放商業銀行營業牌照外,馬金融服務局的主要職能是商業銀行的監管,由其下屬的銀行部負責。監管任務主要是:檢查銀行執行相關條例的情況;根據各商業銀行定期提供的金融信息進行分析,並負責給銀行出具信用等級報告;在銀行營業場所進行檢查。
商業銀行的監管根據監管方式分為非現場監督和分析和現場監管:
——非現場監督和分析
監管部門每年年初要準備一份本年度檢查項目計畫,通常每年都會對主要銀行進行檢查。同時,還會根據非現場監督和分析的結果對一些特別事項進行檢查。
非現場檢查主要以分析各銀行每月和每季度向金融服務公司報告的數據為主,包括:資產和負債的細目分類、資產負債表各科目、盈虧率、流動性、自有資金、資本充足率和大額交易披露等項目。每個銀行都由馬金融服務公司配有專門的監督和分析員,他們根據銀行提供的訊息撰寫相關報告,報告對銀行的資本金、資產和負債、管理、收入和流動性等進行分析。
為了能夠檢查銀行運作過程中系統性的缺失或者一段時間記憶體在的風險,在檢查人員撰寫的非現場檢查報告中或者單獨就某一問題撰寫的報告中,檢查人員會就以下事項進行分析:資產和負債的增長模式、信用風險的發展趨勢、資產流動性、收入、利率風險和未履行的貸款等。
——現場監管
現場監管更能暴露銀行存在的問題和風險,從而通過監管減少這種風險。現場監管主要程式如下:
風險識別。風險識別是一個連續的過程,因此除了早期的非現場分析和風險級別報告外,現場監管人員也要從原來的檢查報告、內部研究報告、外部審計報告、巴塞爾金融監管委員會等其他金融監管機構風險評估報告、媒體報導、其它公眾信息和來自中央銀行的信息等多種渠道獲取信息,識別風險。在進行風險識別過程中,至少由兩人來完成。
有效信息分析。在開始進行現場檢查前,檢查人員需要獲得儘可能多的信息,包括:非現場檢查報告、管理人員的信函、原來的報告、相關的內部檢查清單、原來檢查過程中銀行對問題的回覆、國際機構對特定風險發布的報告和銀行信譽調查。獲得這些信息後,檢查人員會核查“內部控制問題和檢查清單 ”,以確定是否將這些問題包含在新的檢查中。
現場檢查。實際檢查通常由察看相關內部審計報告和與內部審計人員進行交流,評估其內部審計的可靠性開始。然後監管人員會通過座談、檢查特定檔案和其他相關信息。現場檢查主要包括:銀行存款和資產質量、資產運營、法定資本充足率、內部審計、風險管理、是否遵守反洗錢法的規定等。
報告和反饋。當監管人員完成各項工作後,會形成向馬金融服務公司的報告。同時將有關報告送給銀行,銀行要針對存在的問題進行改進並將結果反饋給金融服務公司。

商業存款保護制度

為了保護儲戶的利益,尤其是小儲戶的利益,根據馬《銀行法》的有關規定,馬各商業銀行出資組建基金,從而在某些商業銀行破產無法償還儲戶存款時對儲戶進行賠償。各商業銀行根據每年的存款額的1%將有關款項交給獨立的基金進行保管、運作。當商業銀行破產時,每個儲戶最高可以獲得其存款額的90%,但總額不超過2萬馬鎊的賠償。

保險業的監管

根據1998年馬《保險商業法案》,馬爾他金融服務局對馬保險業進行監管。監管的對象包括:總部在馬爾他的保險公司以及公司總部在馬以外,但在馬有分支機構開展業務的公司。監管的範圍主要包括:保險公司的設立、保險公司自有資金情況、保險公司總代表、保險公司償付準備金(Solvency Margin)、保證金(Guarantee Fund)、保險公司技術條款(Technical Provisions)、保險收入幣種本地化貨幣情況(Currency Matching Localization)、均衡補償準備(Equalization reserve)、保險公司在馬財產監護、保險公司財政狀況、保護和賠償基金運作等與保險公司運作息息相關的各個方面。
在馬運作的保險公司還必須向馬金融服務公司繳納保護和賠償基金(Protection and compensation fund)。該基金主要用於對於賠償一些破產的馬保險公司承保的在馬發生的風險,以及道路交通事故中不知道加害者是誰時對受害者的賠償。但一些經營再保險業務的公司和外國保險公司的分支機構可以不繳納該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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