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林華(吳忠市人民防空辦公室原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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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林華,男,回族,1970年11月出生,寧夏吳忠人,1992年7月參加工作,1998年6月加入中國共產黨,在職研究生學歷。曾任寧夏回族自治區吳忠市人民防空辦公室黨組書記、主任。

2021年4月,馬林華被開除黨籍和公職。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馬林華
  • 民族:回族
  • 籍貫:寧夏吳忠
  • 出生日期:1970年11月
人物履歷,人物事件,涉嫌違紀,免去職務,依法雙開,

人物履歷

1992.07—1996.07 縣級吳忠市房地產管理局工作;
1996.07—2001.01 吳忠市危房改造辦公室工作;
2001.01—2003.05 吳忠市動遷安置辦公室副主任;
2003.05—2005.09 吳忠市動遷安置辦公室副主任(正科級);
2005.09—2008.07 吳忠市動遷安置辦公室主任;
2008.07—2011.08 吳忠市土地儲備中心副主任(副處級);
2011.08—2014.03 吳忠市國土資源局黨組成員、副局長;
2014.03—2019.01 吳忠市國土資源局黨組書記、局長;
2019.01—2021.04 吳忠市人民防空辦公室黨組書記、主任。
吳忠市第五次代表大會代表
寧夏回族自治區第十二次代表大會代表

人物事件

涉嫌違紀

2020年8月19日,根據吳忠市紀委監委訊息:吳忠市人民防空辦公室黨組書記、主任馬林華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接受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免去職務

2020年11月25日,吳忠市第五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八次會議通過,決定免去馬林華的吳忠市人民防空辦公室主任職務。

依法雙開

2021年4月,經吳忠市委批准,吳忠市紀委監委對中共吳忠市第五屆委員會原候補委員、吳忠市人民防空辦公室原黨組書記、主任馬林華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馬林華違反政治紀律,對抗組織審查;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和廉潔紀律,收受禮金;違反廉潔紀律,所在單位違規經商辦企業;違反工作紀律,不正確履行職責;違反生活紀律;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夥同他人非法占有公共財物,數額巨大,涉嫌貪污犯罪;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數額巨大,涉嫌受賄犯罪。
馬林華身為黨員領導幹部和國家公職人員,理想信念喪失,紀法意識淡薄,對黨不忠誠、不老實,嚴重違反黨的紀律和國家法律法規,並涉嫌職務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不收斂、不收手,情節嚴重,性質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等有關規定,經吳忠市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吳忠市委常委會會議同意,自治區紀委常委會會議審議,並報自治區黨委批准,決定給予馬林華開除黨籍處分,終止其中共寧夏回族自治區第十二次代表大會代表和中共吳忠市第五次代表大會代表資格;由吳忠市監委給予馬林華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職務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涉案財物隨案移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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