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斯格雷夫稅制體系

馬斯格雷夫稅制體系是現代資產階級學者、美國哈佛大學教授馬斯格雷夫提出的稅制體系。他認為,稅收有兩大體系; 在資金流轉過程中課徵的稅; 對財富持有與轉移課徵的稅,以前者為主。資金流轉中的課稅體系,即在國民經濟的收支流轉過程中某些環節上課徵的稅。

他用下圖說明國民收入的形成和分配過程中貨幣資金在私有部門內的運動,說明各種稅收如何課徵,如何區別,從而說明稅制構成的因素所在。在財富持有與轉移上課徵的稅,主要是財產稅、遺產稅和贈予稅。財產課稅的對象是財產,即往年產品的積累,不是本年度的貨幣資金流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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