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應龍(明代大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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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應龍(1474年-1527年),字公濟,號雪峰,河州(今甘肅臨夏)人,回族。明朝大臣。

馬應龍年少時聰慧,17歲時入州學,成績優異。明孝宗弘治十四年(1501年)中鄉試亞元。於正德六年(1511年)中進士,任戶部江西司主事。逾年,馬應龍隨都御史彭澤率甘肅兵民征蜀,升戶部山東司署員外郎。後病歸故里,居鄉三年。正德十六年(1521年),復出為本部福建司郎中。次年,升山東按察司副使,嘉靖五年(1526年),升四川按察司按察使,晉通議大夫。次年,卒於上任,享年54歲。

馬應龍著有《重修莊毅公祠堂記》《守備西寧地方都指揮金冕墓志銘》《鎮邊樓》等。康海評價其:“名德振振,興我雍秦。”

基本介紹

  • :公濟
  • :學峰
  • 所處時代:明朝
  • 主要作品:重建莊毅公祠堂記
  • 本名:馬應龍
人物生平,個人作品,人物評價,

人物生平

7歲即喜讀書,手不釋卷,深受父母锺愛。父親不忍其讀書勞累,母親卻鼓勵說:“兒讀書為正道,何怕艱苦”。從而更加嚴格要求。應龍熟諳易、詩、禮、樂、春秋,日記數千言,下筆成文,深得老師器重。17歲入州學,成績優異,明弘治十四年(1501年)中鄉舉,正德六年(1511年)登進士,初任戶部主事,後升員外郎。
馬應龍任戶部主事時,河南發生戰事,應龍以兵部員外郎參軍督餉。事平,朝廷賜銀10兩,紵絲一表里。後由尚書彭公澤薦,以其生長邊方,熟知兵事,遂將延綏、臨鞏、洮岷兵馬交予應龍,自為一支。後經巾江之捷,兵勢漸盛,遂至漢州任軍務都督。一次,他正與副總兵官陳公珣、游擊將軍閆公勛議事,忽報城被圍。陳、閆猶豫不決,應龍忿然領所部兵馬出擊,大戰於三渡水,親斬頭目一人,令士卒奮勇衝殺,所向披靡,自是軍中皆以文武全才敬之。朝廷賜應龍銀20兩,紵絲二表里,升俸一級。班師回,督糧河北、河南。因治理有方,於正德十年(1515年)升本部山東司署員外郎。次年升郎中,奉命總理遼東糧儲收吏,有政聲。繼而治兵渤海,民為立祠,後因病準歸故里養病三年,其間所學益進。後復任福建司郎中,又上京就任,乃數次上言邊事,建議朝廷。
正德年間,山東霸州一帶兵荒馬亂,豪門富戶兼併侮法,貪官、污吏肆意敲詐勒索,鄉民家無完器,倉無積粟,生活十分困苦。嘉靖元年(1522年)馬應龍升任山東按察司副使後,整飭霸州兵備,持廉秉正,嚴肅法度,修城池,建營堡,精兵簡政,加強軍隊操練,有積粟1.2萬餘石,以備緩急;對貪官污吏、不法盜賊,處以重法;明冤獄,除隱惡,使權貴不敢謀於私,由是民心大振,皆設位祠祀於家。巡撫都御史孟公春以應龍治理霸州情狀上奏朝廷,特嘉獎應龍銀20兩,紵絲二表里,應龍宿有痰疾,在霸州5年,公事勞煩,痰疾時有發作。嘉靖五年,應龍多次上書乞歸故鄉調養,未如願。是年農曆十二月,病情惡化,忽命為四川按察使之職。受命兩月後,於嘉靖六年二月五日病故,享年53歲。

個人作品

馬應龍一生著文很多,有文章盛名。當時高麗國上詩於朝,有“應龍文字實堪師”之句。可惜流傳下來的不多,現存僅有《重建莊毅公祠堂記》篇、《馬嶺關有感書兩當公館》詩一首。

人物評價

馬應龍去世後,由長子馬汝良送歸葬於河州城西。路過武功時,汝良奉父生前遺囑請康海(康對山,狀元)作墓志銘。應龍生前曾對康說:“大丈夫當磊磊落落,自見於世,一涉顧吝,便要詘身。”康在墓志銘中寫道:“名德振振,光我雍秦”。君卒之日,唯有俸金若干,余無一錢,霸州軍民來迎送、瞻仰者絡繹不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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