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崇華(故意殺人犯)

馬崇華(故意殺人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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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崇華(?-2021年2月8日)男,甘肅省寧縣屈家村人。

2021年2月8日上午,慶陽市中級人民法院依照法定程式對殺害2名患精神病女性並出售屍體配陰婚的故意殺人犯馬崇華執行了死刑。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馬崇華
  • 死刑日期:2021年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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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物經歷

2016年2月2日,馬崇華刑滿釋放後返回屈家村,又開始重操婚姻介紹的舊業。
2016年8月,一名村民稱,馬崇華剛來屈家村時好打獵,村里人都知道他家裡有一桿獵槍,這桿獵槍在很長一段時間裡,為馬崇華這個外來戶撐起了腰桿,“都知道他不好惹,也沒人敢惹他,甚至有人大老遠看到他就繞開走了。”後來,馬崇華的獵槍被公安機關收繳。他開始從事婚姻介紹的職業。此前,馬崇華就曾因“拐賣婦女”獲刑。

人物事件

事件背景

劉家溝村是陝北一個偏僻的小村莊,地處神木縣以北約60公里的山溝里。儘管殯葬改革的口號已叫響多年,但在這裡,傳統的殯葬習俗仍然根深蒂固。村外的墓地上,各家族墳墓依輩分整齊排列,這些墓葬均為合葬墓。村里人堅信,夫妻生前死後都應“同眠”才算圓滿。單身漢死後,往往沒有資格埋進祖墳,他們的墳墓一般處於祖墳外圍,被稱為孤墳。為彌補這一遺憾,家裡通常會買來一具女屍為死去的單身漢“配陰婚”,以求能葬進祖墳。
在陝北,未婚的年輕女子因故去世,只能隨便刨個坑草草埋葬,不能葬在娘家。很多人為讓故去的女兒有處墓地,便將屍體賣掉“配陰婚”。過去上百年間,這種供求關係在陝北催生出一個無形的屍體交易市場。

首次作案

2016年2月,馬崇華於刑滿釋放後產生利用陝北配“陰婚”陋俗,將智障或有精神疾病的女性騙出殺害後,出售屍體謀利之念。
3月,馬崇華得知陝西省神木縣孫家岔鎮劉家溝村村民劉增平家需要購買屍體為其叔父配“陰婚”,便四處尋找智障或患有精神疾病的女性。後得知甘肅省慶陽市西峰區彭原鄉鄢旗坳村的劉彩霞(被害人,歿年45歲)患有精神病,與其母孫秀琴共同生活,便以給劉彩霞介紹對象為名前往孫秀琴家了解情況,並從黑市購買鹽酸異丙嗪和鹽酸氯丙嗪注射液、五氟利多片口服藥等鎮靜類藥物。
4月2日,馬崇華再次來到孫秀琴家,謊稱已給劉彩霞找到對象,付給孫秀琴2000元“彩禮”後,又給劉彩霞注射一支鹽酸異丙嗪,搭乘計程車將劉彩霞帶至甘肅省寧縣米橋鄉屈家村一處廢棄窯洞。其間,馬崇華多次給劉彩霞注射鹽酸異丙嗪,致劉彩霞死亡。
4月3日凌晨,馬崇華雇用在慶陽市人民醫院太平間工作的楊沛森駕車將劉彩霞的屍體拉運至陝西省神木縣孫家岔鎮劉家溝村,出售給劉增平家,獲利35000元。

再次作案

馬崇華到甘肅省鎮原縣中原鄉原峰村杜永俠家,要求杜永俠為其介紹“對象”。杜永俠將此事轉告安文泰(已判刑),讓安文泰幫忙尋找合適人選。
2016年4月11日,安文泰在鎮原縣新城街道遇見患有精神疾病的安福榮(被害人,歿年51歲),即將安福榮哄騙至杜永俠家中。馬崇華見到安福榮後表示滿意,並付給安文泰4500元,付給杜永俠2000元。
4月12日,馬崇華將安福榮帶至寧縣米橋鄉屈家村一廢棄窯洞,給安福榮注射鹽酸氯丙嗪致其死亡。馬崇華與以前打工時認識的陳再考聯繫,雙方商定以42000元的價格將安福榮的屍體賣給陳再考為其父親配“陰婚”。後馬崇華通過楊沛森將安福榮的屍體放置於慶陽市人民醫院太平間。
4月13日凌晨,陳再考等人查驗屍體後,馬崇華雇用楊沛森駕車與陳再考一同將安福榮的屍體運往陝西省榆林市,當行駛至陝西省吳起縣馬營路段時被公安人員查獲。

判決結果

2019年7月1日,慶陽市中級人民法院以故意殺人罪判處馬崇華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馬崇華抗訴後,甘肅省高級人民法院裁定駁回抗訴,維持原判,並報請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最高人民法院核准甘肅省高級人民法院維持第一審對馬崇華判處死刑的刑事裁定。

執行死刑

2021年2月8日上午,慶陽市中級人民法院收到最高人民法院的刑事裁定書和執行死刑命令後,依法對罪犯馬崇華宣判並執行死刑。臨刑前,馬崇華與其近親屬進行了會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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