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山縣編委辦

(一)貫徹執行黨中央、國務院有關行政管理體制和機構改革以及機構編制管理的方針、政策和法規;研究制定機構編制工作規劃及年度工作計畫,負責機關和事業單位機構編制的日常管理

(二)擬訂本縣行政管理體制和機構改革方案;審核縣直黨政群機關和鄉鎮的機構改革方案,並按規定的程式報批後,具體組織實施。

(三)負責辦理本縣直屬機關之間、直屬事業單位之間的職能配置和調整。

(四)負責辦理本縣所屬事業單位編制結構比例的確定與調整。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職能,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黨中央、國務院有關行政管理體制和機構改革以及機構編制管理的方針、政策和法規;研究制定機構編制工作規劃及年度工作計畫,負責機關和事業單位機構編制的日常管理。
(二)擬訂本縣行政管理體制和機構改革方案;審核縣直黨政群機關和鄉鎮的機構改革方案,並按規定的程式報批後,具體組織實施。
(三)負責辦理本縣直屬機關之間、直屬事業單位之間的職能配置和調整。
(四)負責辦理本縣所屬事業單位編制結構比例的確定與調整。
(五)負責辦理縣直屬機關、鄉(鎮)機關之間人員調整的編制使用。負責辦理本縣所屬事業單位之間、本縣鄉(鎮)事業單位之間人員調整的編制使用。
(六)負責全縣行政事業單位在建立機構及人員調動、使用編制等方面具體辦理工作。
(七)負責全縣機關事業單位的機構設定、人員編制和科級以上領導職數的審核、報批工作。
(八)依照《事業單位登記管理暫行條例》,負責對本縣所屬事業單位設立登記、變更登記、註銷登記、年度檢驗的管理工作。
(九)監督檢查本縣各級機關、事業單位貫徹執行機構改革和機構編制工作方針、政策、法規的情況。會同有關部門建立機構編制管理預算約束機制和監督懲處制度,並具體組織實施。審核財政統一發放工資的編制和實有人數。
(十)負責本縣機構編制的統計及機構編制信息和調研工作。
(十一)領導縣事業單位登記管理局工作。
(十二)完成縣委、縣人民政府和縣機構編制委員會及上級機構編制部門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職能

馬山縣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內設秘書股、行政機構編制股、事業機構編制股三個職能股室。
(一)秘書股
協助辦領導組織、協調辦機關日常工作;負責制訂本辦工作計畫,擬寫工作總結等綜合性文稿,研究起草有關機構編制方面的地方性規定、管理辦法草案;負責各種辦文的簽收、催辦、審核、呈送、印發、歸檔等工作;調查了解全縣機構編制管理情況,為辦領導決策提供意見和建議;負責監督檢查機關、事業單位機構編制的執行情況,審核機關、事業單位編制和實有人數的變動,加強人員結構的管理;負責機構編制統計的歸口管理;研究擬訂本辦機關內部管理的規章制度,並具體負責組織實施;負責辦機關的會議、組織、人事、教育、財務、接待、信訪、保衛、保密、檔案、固定資產管理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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