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勒伯朗士的神的觀念和朱熹的理的觀念

馬勒伯朗士的神的觀念和朱熹的理的觀念

馬勒伯朗士的神的觀念和朱熹的理的觀念,作者是龐景仁,出版時間2005年5月1日。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馬勒伯朗士的神的觀念和朱熹的理的觀念
  • 出版社:商務印書館有限公司
  • 開本:0開
  • 品牌:商務印書館
  • 作者:龐景仁
  • 出版日期:2005年5月1日
  • ISBN:9787100040990, 710004099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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書評
譯者說明
龐景仁(1910—1985)先生,黑龍江寧安縣人。我國法國哲學研究的開拓者之一,著名的哲學著作翻譯家,原中華全國外國哲學史學會顧問,中國人民大學哲學系教授。1936年畢業於北京大學哲學系,隨後留學和執教於法國和瑞士,1942年獲巴黎大學哲學博士學位。曾先後擔任過巴黎大學、瑞士伯利恆學院、伏利堡大學的助教和講師。抗戰勝利後(1946年)回國任南開大學教授,解放後任中央軍委高級翻譯。1953年因政治原因而入獄,出獄後(1956年)轉至中國人民大學任教授,但一直是做外語老師並任外語教研室副主任,至60年代初才轉至哲學系。他學術造詣精深,對17世紀法國哲學有很深的研究,特別是他翻譯的笛卡爾、馬勒伯朗士、伽森狄的著作和撰寫的這方面的論文,填補了我國外國哲學史研究的空白,開拓了外國哲學史研究的領域,增進了中法文化交流和兩國人民的友誼。《馬勒伯朗士的“神”的觀念和朱熹的“理”的觀念》一書就是其中的代表作。
龐先生一生命運坎坷,幾陷囹圄,30年代初因為領導北京大學學生地下黨組織而被國民黨拘捕,而50年代初又因這段歷史再次入獄。他酷愛哲學,但他未能在哲學講壇上自由地講授學術,因而只能借翻譯名著來寄託自己對哲學的追求。他對共產黨無限熱愛,晚年一直想恢復黨籍或重新入黨,但也未能如願。他熱愛工作,但嚴重的高血壓和心臟病又不允許他全力以赴地工作。晚年子女給他辦好了移居瑞士的手續,但因為組織上讓他當博士生導師而決定留下來,最後死在工作崗位上。龐先生的一生是充滿矛盾和悲劇的一生。他翻譯的康德的《未來形上學導論》、伽森狄的《對笛卡爾的詰難》、萊布尼茲的《致德雷蒙的信:論中國哲學》、馬勒伯朗士的《一個基督教哲學家和一個中國哲學家的對話》、笛卡爾的《第一哲學沉思集》和詹姆士的《徹底經驗主義論文集》都為我國哲學界所熟知。龐先生的學術成就給我們留下了永久的記憶。
龐先生早年在北京大學哲學系就讀期間(1932—1936)就對西方哲學和中西比較有著強烈的興趣,據賀麟先生回憶,大約是在1935年夏天,他就翻譯了一篇關於叔本華哲學的論文,親自從北京城內跑到香山,向當時正在香山避暑的賀麟先生討教,賀先生給予了較高的評價。在30年代初,賀先生也曾寫過一篇《朱熹與黑格爾太極學說之比較觀》(載於1930年天津《大公報》文學附刊),這可能對龐先生後來進一步將朱熹哲學和馬勒伯朗士哲學進行比較有所啟發。
《馬勒伯朗士的“神”的觀念和朱熹的“理”的觀念》一書是30年代末至40年代初龐先生在巴黎大學撰寫的博士論文,1942年由巴黎讓·弗蘭哲學書局印行。因當時正值第二次世界大戰期間,所以國內流傳甚少。當時法國里爾大學文學院的著名教授、後為法蘭西學院哲學院士、法國哲學協會副會長的亨利·古耶先生曾為該書作序,給予了較高的評價。龐先生四十多年前用法文寫下的這部著作成為我們進行中西哲學比較研究的一個範例。全書圍繞三個主要問題進行了論述。 一、比較的文化背景 該書從中法文化的交流史來說明這個比較的緣起。
馬勒伯朗士是17世紀末至18世紀初法國的著名哲學家,笛卡爾哲學的繼承者之一。然而他是從笛卡爾的二元論走向徹底的宗教唯心主義一元論的,他力圖把笛卡爾主義和奧古斯丁主義結合起來,想通過後者在笛卡爾的理性主義和天主教教義之間搭起橋樑。馬勒伯朗士最著名的著作有《真理的探求》和《關於形上學和宗教的對話錄》。
在清朝康熙年間,外國基督教傳教士在中國展開了持續多年的“中國禮俗”之爭,表面上是關於祭祖、祭孔等宗教儀式的爭論,而問題的實質則關係到,當時的官方哲學即朱熹哲學到底是有神論還是無神論。爭論的一方是來中國較早的耶穌會士,一方是來中國較晚的巴黎國外傳教會,前者認為中國官方哲學是有神論,“理”就是上帝,天主;後者認為中國官方哲學是無神論,並按照羅馬教皇的敕令,禁止中國的天主教徒參加祭祖、祭天等活動。康熙皇帝知道這個情況之後,下令將那些不懂中國思想而胡亂干擾中國“禮俗”的傳教士們逮捕、監禁並驅逐出境。
有一位名叫阿爾蒂斯·德·利阿納(中國名字叫梁宏仁)的巴黎國外傳教會的傳教士,在中國居住多年,並參加了同耶穌會士的這場爭論。他在康熙皇帝下令逮捕他們之前就返回巴黎。他和著名的哲學家馬勒伯朗士神父是好朋友,他向馬氏介紹了中國的官方哲學,並多次懇求他寫一部小冊子來批駁中國哲學,特別是“理”這一觀念的無神論的錯誤,來幫助他們在中國的傳教事業。為了答應他的懇求,馬勒伯朗士寫了《一個基督教哲學家和一個中國哲學家的對話——論上帝的存在和本性》一書,1708年出版。該書認為:中國的“理”的觀念和馬勒伯朗士自己的“神”的觀念是很類似的,應該剝去“理”的全部無神論的外殼,使它和“神”的觀念相一致。該書出版後立即遭到耶穌會士的批評,他們認為《對話》一書中的“理”和中國人本來的“理”是不一致的,理解上有偏差。但耶穌會士們,儘管他們反對國外傳教會派,認為中國人是有神論,也沒有很好地理解朱熹的哲學。“兩個反對者事實上犯了正相反的錯誤,耶穌會士們對中國哲學充滿著神學的崇拜,相信中國人有一個純粹的神的觀念,而孔夫子是他們的先知。然而傳教會士們喜歡相信,中國的書只包含著無神論和迷信。”因而,為了使西方人弄懂在那個時期中國的官方哲學——朱熹哲學,給他們展示出“理”的觀念的含義,指出馬勒伯朗士以及西方傳教士們的錯誤,就是這一本書的寫作目的。把馬勒伯朗士的哲學和朱熹的哲學進行比較就是在上述文化背景下進行的。
為了更好地反駁馬勒伯朗士和西方傳教士,龐先生這本書也摹仿馬勒伯朗士《一個基督教哲學家和一個中國哲學家的對話》一書,採用對話體的形式寫成。假定對話者是生活在18世紀,一方是馬勒伯朗士哲學家菲拉萊特,一方是朱熹哲學家金道。為了使比較更有說服力,使西方人特別是法國人更加明了這一比較的意義,把朱熹的哲學思想特別是朱熹的原文展現在他們面前是非常有必要的。在歐洲“朱熹的著作已經有過兩種翻譯,勒噶爾神父在1894年將《朱子全書》第49卷的一半翻譯成法文,布魯斯1923年將同一版本的第42、43、44、45、46、47和48卷譯成了英文。只是布魯斯翻譯的七卷僅只論述了朱熹的心理學,而勒噶爾對解釋中國語言的把握不大,不得不刪去了第49卷的第四章以及頭三章的很多段落和句子。儘管這樣,我們仍然可以在他的翻譯中發現大量的句子和語詞與中文原著相反”。龐先生說:“正因這個理由我發現有重新翻譯第49卷的必要,它是朱熹著作的形上學部分。”這部分譯文作為附錄成為這本書的後半部分。龐先生所做的這項工作是極為重要的,它是我們研究東學西傳的一份珍貴歷史資料。與此同時,龐先生還對朱熹的原著做了比較翔實的註解,為的是讓法國學者較為正確地理解朱熹哲學,從這些注釋之中也可以窺見他對朱熹哲學理解的新意。為了讓中國讀者對龐先生翻譯和注釋的準確性及其新意有更清楚的了解,按照陳修齋先生的建議,譯者從《御製朱子全書》中找到了原文,附在龐先生的翻譯和注釋後面,以作對照。對於正文中的引語我也力圖找到原文,附在腳註中,供讀者參考。如實難找到原文,則在相應的腳註中加上“參見”二字,以便讀者自己查索。另外,為了讓中國讀者能更清楚地了解馬勒伯朗士的思想,譯者特將由龐先生本人翻譯的馬勒伯朗士的《一個基督教哲學家和一個中國哲學家的對話》一文(原發表在《中國哲學史研究》1982年第二、三期上)作為附錄收入此書,供讀者參考。 二、範疇的比較 龐先生把對馬勒伯朗士哲學和朱熹哲學這兩種哲學的比較歸結為“神”和“理”這兩個範疇的比較。他認為:馬勒伯朗士和朱熹這兩位哲學家,“他們的思想在時間和空間上相距甚遠,然而卻接近一個共同的目標:前者力圖調和笛卡爾主義和奧古斯丁主義,後者是想建立一種把道家、佛家、儒家的學說精緻地鑲嵌在一起的體系,他們分別把自己的思想集中在一個觀念的周圍:一個是‘理’的觀念,另一個是‘神’的觀念”。並且他還認為,朱熹本來意義上的“理”的觀念,比馬勒伯朗士的《對話》一書中的那位中國哲學家所說的“理”的觀念與馬勒伯朗士本人的“神”的觀念更相似。“神”和“理”是這兩位哲學家的中心範疇,我們比較、剖析這兩個哲學範疇就可以看出這兩種哲學的同與異。
馬勒伯朗士哲學的出發點和笛卡爾一樣是“我思”,“我思故我在”也是他哲學的基本的原則。“要思想就應該存在”,我是一個思想的東西,一個心靈。但不同的是:對於笛卡爾說來,“我思”是一個直接的認識,並且同時是一個清楚、明晰的認識,“因為不僅我以某種方式知道,如果我思想我必然存在,並且同時我以某種方式知道,當我思想時,我絕不會弄錯”。“我們的心靈對它們擁有清楚、明晰的觀念的一切東西,全都是真的。但是,在馬勒伯勒士看來,‘我思’只能告訴我們那個意識,通過它我們只能感觸到我們的存在,而不能感觸到我們的本質。”那意識雖然是清楚的、明晰的,但不是認識。因為要有認識就得有觀念,而我們的心靈是沒有任何觀念的,只是在神之中心靈才能見到觀念,只是在神之中我們才能認識。
馬勒伯朗士的“觀念”類似於柏拉圖的“理念”,它是指存在的原型或模型。這些觀念只存在於神之中。“神”是無限的、無限完善的存在物,在它們之中包含著一切東西,在它的本質中包含著在一切存在物中存在的實在性和完善性。我們只是分有了神的特殊存在物,我們是有神的,神是無限的,我們不能代表神。
按照馬勒伯朗士的學說,神是永恆的,無限廣大的,是客觀世界的創造者。“我們確實依靠神,如果和他分開了我們將什麼也不知道,什麼也不是。首先,我們被神創造,並被神連續地創造出來,如果神有一瞬間停止了他的意志,我們馬上就會墮入虛無之中。其次,神是我們一切運動的真正原因和動力。因為,如果我們能夠擺動我們的手臂,那正是神幫助我們擺動它,既然心靈和形體中間沒有任何直接的聯繫,如果沒有上帝的幫助,我們甚至不能動彈我們的手指。再者,神是我們的光明,沒有神我們什麼也不能認識。因為一切存在物的觀念都在神之中,並且正是在神之中我們才能看到一切事物。”因此,神是我們的原因、我們的動力、我們的光明。不僅如此,神“還是我們認識的對象。我們對數學、物理學、天文學和形上學,最終一切科學、一切真理和規律的研究,都只是以發現神的本質和方法為目的。”最後,“神也是我們生活的最高目的。”因為,我們只能希望一切都是幸福的,而幸福只存在於神之中。所以,“我們的目的是看到神,和神聯結在一起”(第37頁)。
而朱熹的“理”和馬勒伯朗士的“神”有許多共同點。如,“理”也是無限的,永恆的,廣大的,無處不在,並且是無限完善的,是純粹的善。理永遠是一,一個整體。但它有著不同的功能,由於它的功能不同,我們往往用不同的名字來表示它。當它是至高無上的權威,世界的創造者和保持者時,它叫作“天”。它不僅創造世界而且保持世界,即不斷地把世界重新創造出來。當它是一切事物的原因和作為宇宙的根源時,它叫作“太極”。“太極”是一種原始的和永恆的力量,它的運動是永恆的,時盛時衰,太極的運動創造氣,陰陽二氣實際上是一種氣的兩端,實際上只有一種氣。“然而,陰陽就像一切物質事物一樣,也不能自己運動,如果它們運動,那是因為在它們之外有另外一個存在物移動它們,它是終極因,最初的動力,這就是‘太極’,……如果我們能看、聽、說和行動,這是因為太極使我們看、聽、說和行動”。這就和馬勒伯朗士認為神是世界上惟一的真正原因,一切自然的原因只是偶因的觀點很相似。當理創造了事物並存在於事物之中,作為事物存在的理由、形式和本性的時候,它就叫作“性”。它創造了人並作為人的本性存在於人之中時,它叫作“心”。這和馬勒伯朗士的存在於神中並作為事物的原型、存在的理由和本性的“觀念”差不多。並且理也是我們“知”的機能的來源,它和來源於氣的“覺”的機能相結合,才能進行認識活動。最後,理也是倫理學的本源,當它作為純粹的道德規律起作用時,朱熹把它叫作“道”,它是仁、義、理、智,也就是“最高的善”,因而“理”也就像馬勒伯朗士的“神”一樣是人類生活的最高目的。 三、比較的結論 馬勒伯朗士的“神”和朱熹的“理”,也就是馬勒伯朗士的哲學和朱熹的哲學,它們有許多相似之處,然而也存在著許多差異,譬如,1.對“形體”一詞它們有著不同的定義。在馬氏哲學中,形體和廣延是等義詞,是神根據一個在它之中的觀念創造出來的廣延。而在朱熹哲學中,“形體是一個氣和理的複合體。氣是天創造的,是形體的廣延;而理,是天本身,作為本性存在於形體之中”。並且在馬勒伯朗士哲學中只有一種物質,而在朱熹哲學中是金、木、水、火、土五種物質組合成全部廣延。2.“心靈”,在馬勒伯朗士看來,它是被創造的,正是和神結合在一起它才能看到一切事物。在朱熹看來,心就是理本身,它通過自身就可以看到一切事物。3.“形體的觀念”,在馬氏那裡,它在神中,我們是在神之中看到一切事物。而在朱熹那裡,它(性)就是理本身,它們存在於形體之中,構成形體的本性,我們能直接見到形體,等等。
然而,龐先生認為,主要的區別則在於:這兩種哲學的基礎完全不同。馬勒伯朗士的哲學是建立在宗教的基礎上,甚至他本人“既是神父又是一個哲學家”;而朱熹的哲學是建立在道德的基礎上。前者的學說是一種神中心論,而後者雖然以理為中心,但它相信的不是一種宗教,而是“一種純粹的和獨立的道德,這種道德自孔夫子直到我們的時代,深深地滲透到所有的中國人心中”。善、仁就是朱熹哲學的真正基礎和最高點。
但是,朱熹哲學中的“理”、“天”也有人格神的意思。帝、天主,指揮和命令我們,決定我們的命運,獎善罰惡。我們要遵從天意而不能冒犯它和對它說謊。因而天就是至高無上的人格。如果否認在朱熹哲學中有這種人格,那不準確;但如果把這種人格就說成是像一個活生生、有頭有手、穿衣戴帽的人,那也不準確。這就為那個關於中國哲學到底是有神論還是無神論的爭論作出了解答。
縱觀全書,可以看出,在半個世紀前,龐先生能對中法兩國在時間和空間上相隔如此遙遠的兩種哲學進行比較研究,以事實為哲學史和文化史上的一樁“公案”作出結論,這是非常難能可貴的。這正像該書的“序”中所說的:“這多虧他對朱熹的體系和他的先輩們有著深入的認識,同樣也多虧他對法國哲學有著極好的修養”。並且他在進行比較的過程中,注重比較的文化背景,注重範疇的比較研究,這些做法都是值得我們在進行中西文化、中西哲學比較時借鑑的。
但是,該書也表現出理論深度上的欠缺,只是停留在找出共同點和差異點的水平上,而沒有深入的理論分析,並沒有從比較中找出人類理論思維的規律和經驗教訓,指出它的哲學啟示。龐先生儘管在早年曾接受了馬克思主義,但他此時還未能把馬克思主義哲學作為方法論進行哲學史研究,因而這個要求在當時的條件下他是不可能達到的,因此我們也不能站在今天的高度去苛求於他。
本書是在賀麟、陳修齋和高崧諸位先生的鼓勵和支持下,為紀念龐先生逝世而譯出的。並承蒙陳修齋先生親自校對譯文,賀麟先生作中譯本序,本人十分感激,在此深表謝意。遺憾的是,由於某種原因,此書譯出十八年多,但一直未能出版。現在,賀麟先生、陳修齋先生、高崧先生都已作古,他們未能見到此書面世。我想藉此機會再一次向這三位哲學界的老前輩表示緬懷和敬意。在此我應該特別感謝陳小文先生和徐奕春先生,他們同意將此書繼續放在他們的出版計畫中編輯出版,這樣也就把以上諸位前輩的願望變成了現實,可以告慰他們的在天之靈了。同時我也希望以此書的出版作為對龐先生逝世20周年的紀念。

圖書目錄

譯者說明
中譯本序

導論
第一次談話:“理”與《一個基督教哲學家和一個中國哲學家的對話》
1.理的觀念和神的觀念
2.理和朱熹
3.阿爾蒂斯·德·利阿納和《對話》
第二次談話:馬勒伯朗士的“神”的觀念
1.我思故我在
2.觀念
3.神的存在,無限完善或無限地無限的存在物
4.神的觀念
5.見神
6.心靈
7.創造
8.神的意志
9.神的榮耀
10.聖子的降生
11.持續的創造
12.神的永恆和廣大無限
13.永恆的真理和不變的秩序
14.一般規律
15.偶因
16.可以理解的廣延和在神之中看一切
17.神,我們認識的對象
18.神,人類生活的目的
第三次談話:朱熹的“理”的觀念
1.氣:陰、陽和五行
2.作為性,即存在物的性的理,和作為存在物的廣延的氣
3.作為太極,即一切的終極因和根源的理
4.作為天、創造者和持續地創造的理
5.作為存在物的觀念的理
6.理的多和一
7.作為永恆秩序和普遍規律的理
8.天的意志
9.天的善和作為道即道德規律的理
10.人性
11.心,人的精神
第四次談話:總的結論
1.對《對話》中的那位中國哲學家的批評
2.兩種哲學的區別
附錄一 朱熹:理和氣——《朱子全書》第49卷註譯
一、理和氣(總論)
二、太極
三、天和地
四、陰陽—五行—時間(令)
附錄二 馬勒伯朗士:《一個基督教哲學家和一個中國哲學家的對話——論上帝的存在和本性》
專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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