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非物質文化遺產普查工作自2009年8月起花了三年半時間完成,最後獲非物質文化遺產諮詢委員會建議列入清單擬稿的非物質文化遺產項目共477個。2013年7月1日起,將對香港非物質文化遺產擬定的建議清單進行公眾諮詢,有關的諮詢工作將於2014年年初完成,隨後將可公布香港首份非物質文化遺產清單。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香港非物質文化遺產
- 外文名:Hongkong intangible cultural heritage
涵蓋範圍
根據2003年的《保護非物質文化遺產公約》,“非物質文化遺產”包括以下方面:
1.口頭傳說和表現形式(如圍頭話、竹枝詞、鶴佬話、客家話、漁民話等)
2.表演藝術(如南音、道教音樂、祭白虎儀式、鹼水歌、麒麟舞、木偶戲等)
3.社會實踐、儀式、節慶活動(如螳螂拳、點燈、盂蘭勝會、打小人、天后誕、盆菜、太平清醮等)
4.有關自然界和宇宙的知識和實踐(如中藥製作、跌打、傳統中醫藥、龜苓膏、浸酒、漁民有關自然界和宇宙的知識等)
5.傳統手工藝(如蒸籠製作、涼果醃製、龍鳳木雕、染布工藝、捕魚技藝、腊味傳統製作工藝、篆刻、藤編器物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