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學生車船津貼計畫是香港1972年實施的學生福利制度。初時只津貼住所離學校遠的學生,後經過幾次修改。1988年10月實施新辦法,凡日間上課超過5小時的12歲小學生及全部國中學生均可獲車船津貼(中學四年級至大專程度的學生則只限家境有需要者)。
由政府半費資助學生往返學校上課和參與同教育有關的課外活動的交通費,每星期14程,政府將全港劃分為 19個區,交通費用分學生居於同一區內與區外兩種,由政府用電腦程式算出。1987年,港府用於這項計畫的費用共 26億港元。
香港學生車船津貼計畫是香港1972年實施的學生福利制度。初時只津貼住所離學校遠的學生,後經過幾次修改。1988年10月實施新辦法,凡日間上課超過5小時的12歲小學生及全部國中學生均可獲車船津貼(中學四年級至大專程度的學生則只限家境有需要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