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河縣國土資源局成立於2001年3月,是根據縣委[2001]4號檔案,將原建設環保與土地管理局的土地管理職能和原計經委的礦產資源行政管理職能劃歸國土資源局承擔,組建國土資源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香河縣國土資源局
- 性質:政府機關
- 所屬地區:香河縣
- 成立時間:2001年3月
簡介,主要職責,領導分工,內設機構,
簡介
香河縣國土資源局是主管全縣宣傳、貫徹、實施土地管理法律、法規、地質礦產資源管理法律、法規,編制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土地利用和保護、地藉管理和地質礦產資源管理工作的縣政府組成部門。
主要職責
負責縣域內土地管理法律、法規、地質礦產資源管理法律、法規的宣傳、貫徹、實施。負責縣域內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土地利用和保護、地藉管理及土地權屬登記、發證管理工作。負責縣域內建設用地的審核、呈報及管理工作。負責縣域內土地執法監察和違法用地查處工作。負責縣域內地質礦產資源管理工作。負責縣域內土地二、三級市場管理工作。
領導分工
李營華:局長;領導市國土資源局全面行政工作。
林培如:副局長;負責財審、土地規劃、耕地保護、地籍等方面工作;分管財審科、規劃科、耕保科、地籍科,負責聯繫國土學會、老科協國土分會、體育協會。
褚寶松:副局長;負責土地儲備交易、舊城改造等方面工作。分管土地儲備交易中心、城改辦、總工辦。
李永成:副局長;負責地理信息、礦產管理等方面工作。分管地理信息局、礦管科、地環地勘科,負責聯繫測繪學會、地質學會。
楊振武:副局長;負責土地利用、地價、土地交易和農村土地整治等方面工作。分管土地利用科、評估中心、土地交易服務所、整治辦。
肖景生:副局長;負責執法監察、信訪等方面工作。分管執法監察局、執法檢查支隊、信訪科。
赫 飈:副局長(掛職);協助褚寶松同志協調文化藝術新區土地一級開發工作。
崔廣釗:系統工會主任;負責土地開發整理等方面工作。分管整理中心。
陳 輝:副調研員;分管辦公室、政策法規科。
楊廣厚:副調研員;分管有償處、政務大廳。
張立平:副調研員;分管信息中心、機關服務中心。
內設機構
內設8個股室:辦公室、規劃股、耕地保護股、地藉管理股、土地利用管理股、執法監察股、地礦管理股、地產交易中心。下轄9個基層國土資源所,安平開發區土地分局,土地儲備中心,土地開發整理中心,新開、新華街道辦事處國土資源所。